雁峰区政府办党组成员曹斌科(正科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雁峰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曹斌科,男,汉族,1969年4月出生,湖南郴州人,大专学历,1989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10月,任原衡阳市郊区水利农机局干事;1999年9月,吸收录用为国家干部;2001年6月,任衡阳市雁峰区水利农机局干事;2003年1月,任衡阳市雁峰区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9年7月,任衡阳市雁峰区工业集聚区副主任;2011年10月,任衡阳市雁峰区整治违法建设联合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政府办党组成员;2018年3月,任雁峰区政府办党组成员。
清风衡阳 18-12-05 18:51
日前,经中共衡阳市雁峰区委批准,雁峰区纪委监委对原雁峰区政府办党组成员曹斌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曹斌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便利,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玩弄女性,生活糜烂,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追求低级趣味,吸食毒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曹斌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淡薄,无视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雁峰区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雁峰区委批准,给予曹斌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衡东县纪委监委2019-03-05
近日,衡阳市雁峰区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雁峰区政府办党组成员曹斌科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
2012年至2017年,曹斌科利用其任衡阳市雁峰区整治违法联合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的职务便利,明知其负责区域内李某某、丁某某等人在未获得建房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建房,仍然不予阻止和拆除,从而收受人民币共计33.6万元。曹斌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19年2月,曹斌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新浪湖南2019-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