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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通报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常宁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常宁市柏坊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干部陈建有工作作风不实、结对帮扶流于形式问题。陈建有自2017年结对帮扶胡某华、肖某生、刘某铭等3户贫困户,在将近4年的帮扶过程中,陈建有对结对帮扶对象家庭基本情况不了解、对扶贫政策不清楚;走访不深入,帮扶工作流于形式,消极应对,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3月,陈建有受到警告处分。

常宁市西岭镇桐排村原村主任雷贤湘截留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1月,雷贤湘利用职务便利,代签冒领贫困户雷某荣2016年养猪产业扶贫补贴资金3000元。2017年12月,雷贤湘将1500元作为产业扶贫资金交给雷某荣,但未告知还剩余1500元。直至2020年5月,市委第三巡察组发现此问题后,雷贤湘才将截留的1500元产业扶贫资金退还。2021年6月,雷贤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存在以权谋私、截留挪用和作风漂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损害了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侵蚀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避免出现歇脚观望、松劲懈怠等问题,坚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紧盯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四不摘”政策执行等情况,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主体责任、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确保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效;要持续加大力度,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