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石鼓区委批准,石鼓区纪委监委对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益波涉嫌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王益波,男,1977年12月10日出生,汉族,衡阳市人,硕士研究生文化,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9年4月至今任石鼓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经查,王益波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一人死亡、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因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对被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从轻处理,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王益波在被审查调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审查调查工作。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八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区监察委员会决定,并报区委同意,给予王益波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