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建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福建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建生简历
王建生,男,汉族,1961年5月出生,江苏阜宁人(福建龙岩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2月参加工作。
1995年10月至1999年9月,任龙岩地区供销社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1999年9月至2002年1月,任龙岩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
2002年1月至2009年6月,任龙岩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9年6月至2010年2月,任武平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10年2月至2011年6月,任武平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6月至2015年10月,任武平县委书记;
2015年10月至2020年10月,任龙岩市副市长;
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龙岩市副市长;
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21年5月,退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3-09-11 19:10
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建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建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当“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既要当官又要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等;私欲膨胀,肆意滥用手中权力,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建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且在党的二十大之后仍不知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建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4-01-29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