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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区纪委监委通报3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一、金川区双湾中学中小学一级教师赵永玺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6月23日,赵永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赵永玺血样中乙醇含量为68.69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1月,赵永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金川区宁远堡镇马家岸村党员赵吉元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11月6日,赵吉元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赵吉元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51.8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金川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赵吉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金川区新华路街道昌泰里社区党员李有贵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7月26日,李有贵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李有贵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8.2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金川区人民法院认定李有贵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4年4月,李有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