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碌曲县以培训为名变相公款旅游问题。2023年9月15日至21日,碌曲县委宣传部和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在云南举办了“碌曲县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业务能力培训班”,培训期间未严格落实培训方案,随意变更路线、临时增加培训地点、到旅游景点游玩,调整课堂教学时间和现场教学环节,原本5天的学习培训,仅用1天半的时间在昆明市开展课堂教学,其余压减时间用于在昆明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丽江市等地旅游,旅游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公款支付,个别培训人员超标准住宿、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培训期间“四风”问题突出。2024年1月,培训班带队领导、碌曲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建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培训班联络员、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主任拉毛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加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英环,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海龙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已收缴。
2.玛曲县曼日玛镇耀达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贡保才旦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4月至12月期间,贡保才旦以办理村委会公务为由,违规使用村级办公经费,报销其私家车燃油费4121.18元。2023年6月,贡保才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3.临潭县王旗镇上沟门村党支部原书记鲁明海等人公款吃喝问题。临潭县王旗镇上沟门村党支部在召开2020年党员冬训会期间,由鲁明海和时任村委会主任鲁龙海私自决定,将组织部门下拨的党员冬训经费购买烟酒,供会议结束后吃喝使用,并由时任村委会文书陈瑞海白条入账予以报销。2023年11月,鲁明海、鲁龙海、陈瑞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