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06-15 11:00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务锋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提拔调动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纪法意识淡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银行贷款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务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务锋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12-30 16:00
2023年12月5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张务锋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查扣在案的张务锋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务锋利用担任原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东省临沂市委副书记、市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其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47万余元,其中160万元至案发时尚未实际取得。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务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张务锋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部分受贿未遂,且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华视点 2023-12-05 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