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天全县委批准,天全县纪委监委对天全县应急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杨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钧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离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廉洁纪律,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长期参与网络赌博,实施高利转贷行为;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路政执法、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杨钧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天全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杨钧开除党籍处分;由天全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