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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食堂禁用、慎用食品名单的工作提示

衡阳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广大师生:

为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根据湖南省《校园食材配送服务规范》规定,现将学校食堂禁用、慎用的食品、食品原料名单提示如下:

学校食堂禁止供应的食品品种

(1)超出经营许可范围供应的食品。

(2)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食堂不制售生食类、冷荤类食品、三明治、凉皮、裱花及冷加工糕点等食品。

(3)不外购散装馅料、熟食、凉菜等,不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品以及含铝膨松剂、乳化剂、稳定剂、人工色素以及含有人工色素的调味品。

严禁采购和使用的食品品种

(1)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超限量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2)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3)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4)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感观异常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5)虚假标注日期或保质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6)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7)被包装、容器、运输工具污染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8)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禁止采购和使用的食品原料

(1)河豚鱼、织纹螺、荔枝螺、泥螺、蚶类(毛蚶、泥蚶、魁蚶等)等。

(2)田螺、小龙虾、河蚌、死的甲鱼或黄鳝等高风险水产品。

(3)发芽发青的土豆、鲜黄花菜、四季豆、苦葫芦瓜、木薯、霉变红薯、野生蘑菇、来历不明的野菜等。

(4)苦杏仁、枇杷仁、桃仁、李子仁、苹果仁、杨梅仁、樱桃仁、亚麻仁、银杏(鲜白果)、曼陀罗果实或种子及其制品。

(5)煲汤用的中草药。

(6)浸泡时间过长而变质的木耳、银耳或米面制品(米线等)。

(7)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牲畜甲状腺、肾上腺及其他不明动物的组织、器官、脏器。

(8)没有完整标识的散装油、转基因油、非本食堂加工的馅料、肉串及散装熟食制品。

(9)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吉士粉以及含人工着色剂(苋菜红、胭脂红、赤鲜红、新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靛蓝、叶绿素铜钠盐)的肉制品、面点和调味品。

慎用的食品原料

(1)贝类(贻贝、扇贝、蛤蛎、牡蛎、生蚝、蛏子等)、扁豆、豇豆、芸豆、蚕豆等。

(2)易引起组胺中毒的青皮红肉的海产鱼类(鲐鱼、青条鱼、秋刀鱼、金枪鱼、沙丁鱼等)。

(3)易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猪肺、猪肝、猪心等动物内脏器官。

(4)含有容易产生过敏的原料的食品(如磨碎的调味品、酱料等),提示致敏原。

(5)需谨慎供应和处理的品类:豆浆、鸡蛋,乳制品、酱腌菜等。

衡阳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加工操作过程全管控。同时,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广大师生,需要在校外就餐时应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

需要网络订餐时,应选择合法合规的供餐单位,注意查看店铺“商家信息”模块中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信息,特别要留意食品经营范围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等关键信息,且少订购高风险食品(如四季豆、生食、冷食类),验收后尽快食用,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以备维权所需。

需要购买零食时,要到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的食品经营单位购买,要查看标签标识,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有无颜色变化、有无出现异味等现象,不贪便宜购买“五毛食品”,不购买“三无”食品。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