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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通报6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警示教育,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如下。


1

  娄底市市政维护管理处原党委副书记、主任周汉明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问题。2006年至2024年,周汉明利用职务便利与商人结为互利互惠的“伙伴关系”,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劳务分包、资金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2012年至2014年,周汉明伙同他人共同注册成立公司,经营与单位同类业务,将本该由单位承建的10个工程项目违规分包给该公司承揽实施,谋取非法利益且数额巨大,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周汉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月,周汉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娄星区人民医院原基建科科长曹豪在项目招标过程中违规为他人串通投标提供帮助问题。2022年8月至12月,曹豪在担任区人民医院基建科科长和新址项目建设指挥部工程技术组成员、工程管理组副组长期间,违规接受某企业法人宴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区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等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向该企业法人提供项目相关信息,伙同项目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违法操作,将该企业控制的某医疗公司旗下的产品参数作为招标文件的特定参数,先后两次帮助其围标串标,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5月,曹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3

  冷水江市禾青镇社会治安和应急办公室原主任王群违规执法问题。2023年5月至7月,王群在开展涉企执法检查过程中,不正确履行执法人员职责,向企业违规摊派罚款任务,被拒绝后违规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造成不良影响。王群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2月,王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免职处理。

4

  涟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许良、郭秋勇违规行政处罚等问题。2024年6月,许良、郭秋勇在开展超限超载执法检查过程中,未对车辆进行过磅检测并现场违规收取2辆车行政罚款共计1.1万元,后经认定实际只需行政处罚0.8万元。许良等人为制作对上述车辆违法行为的处罚文书,要求被处罚人提供虚假违法行为资料作为行政处罚依据,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10月,许良、郭秋勇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和政务警告处分。

5

  双峰县走马街镇白杨村湴田组组长唐庆凡、大井组组长邓田丰违法阻工问题。2023年10月,唐庆凡、邓田丰组织指挥组上村民用黄土堵塞双峰县某企业大门和后门,致使车辆无法出入,扰乱了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2024年1月,双峰县公安局给予唐庆凡、邓田丰行政拘留10日处罚。2024年6月,唐庆凡、邓田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新化县吉庆超限检测站原站长邹正庭选择性执法问题。2018年至2024年,邹正庭利用职权选择性执法,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货车超载超限处罚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且数额较大,严重破坏了执法机关与政府的公信力。邹正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邹正庭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6起案例,有的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有的违规帮助他人串通投标,有的违法阻工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的滥权妄为违规执法,有的损害公平公正法治环境谋取私利。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市纪委监委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严守纪律规矩,依法履职用权,靠前服务、主动服务,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扛牢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举措,不断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主责主业,紧盯营商环境中的堵点痛点难点,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决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以强有力政治监督为娄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