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淮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季某涉嫌受贿一案。该案被告人、某市直单位原干部季某在庭审中忏悔道:“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我任由贪欲和侥幸作祟,辜负了组织信任,陷入权权、权钱交易的泥沼……我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对不起家人……希望大家以我为戒。”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初,为开拓医疗设备生意,淮安市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请托季某帮忙说情打招呼。两人经商定,潘某将季某妻子赵某虚挂在某医疗器械公司,不实际工作,但每月以“工资”的名义向赵某发放1万元,如通过季某的帮助承接到设备采购业务,再以“奖金、提成”的名义额外给付好处费。
在季某的帮助下,2014年6月至2017年1月,该医疗器械公司通过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共承接7个医疗设备项目,项目总价达1510万元。而季某通过其配偶赵某从潘某处通过领取“工资”、“奖金”的方式,从2014年3月至9月,共计收受潘某人民币158万元。
在合议庭主持下,整个庭审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公开有序进行。季某当庭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