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钟自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40102 17:00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自然资源部原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钟自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自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公器私用,将地质调查、矿产开发等权力作为敛财纳贿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矿权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国家保密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钟自然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钟自然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4-06-21 11:00
2025年4月16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自然资源部原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钟自然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对被告人钟自然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钟自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钟自然利用担任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原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原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56万余元。2019年,钟自然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将机密级文件交予不应知悉者阅看和保管,情节严重。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钟自然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宁波中院20250416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