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用力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严肃查处纠治啃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强化警示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9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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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郭朝阳索拿卡要等问题。2017年8月至2024年2月,郭朝阳利用负责渌口镇拆违控违工作的便利条件,以拆除无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厂房相威胁,或以帮助办证“了难”为由,单独或伙同他人向多家小微企业索要好处费共计52.78万元,其中郭朝阳实得47.98万元。郭朝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郭朝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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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古培镇南环村原党总支书记何志辉乱罚款乱收费、侵占村集体资金等问题。2020年12月至2023年4月,何志辉擅自决定以村委会名义对村民燃放烟花爆竹、越界采矿等行为罚款8.35万元,向辖区企业违规收取卫生费41.8万元。2017年5月至2023年1月,何志辉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重复报账、隐瞒村集体收入等方式,侵占村集体资金32.58万元。何志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何志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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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山枣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周鑫侵占公共财物等问题。2019年至2022年,周鑫利用负责山枣镇水厂收费工作的便利条件,通过修改缴费收据、隐瞒群众缴费记录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41万元,截留收取的水费9.19万元。周鑫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上交违纪违法所得。2024年6月,周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9起典型案例,涉及乡村振兴、医疗收费、司法执法、政务服务、惠民惠农补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有的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有的手段恶劣、影响很坏,有的不知敬畏不收手、整治期间顶风作案。这表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通报强调,“蝇贪蚁腐”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党的执政根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聚焦县级以下这一关键环节,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坚持以办案带全局,对涉及范围广、影响恶劣的从严查处,对疑难复杂、干扰多阻力大的上下联动攻坚,坚决“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坚持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滚动式整治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突出问题,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促进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