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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纪委监委关于两起违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的通报

近年来,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大对违规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自查清理,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但从市纪委近期的明查暗访情况来看,仍有个别乡镇和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置中央和省市县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超面积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是典型的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现将查结的两起违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案例一


王桥镇人大主席韩玉法等人违规午间饮酒、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5月3日,商丘市纪委监督检查组到王桥镇政府检查“五一”值班情况时,发现韩玉法和王桥镇政府工会副主席马永亮作为带班领导违规午间饮酒,被当场查纠。并在韩玉法办公室里谈话时,发现其办公用房超标,经测量其办公用房17.37平方米,卧室8.36平方米,共计25.73平方米,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乡镇副职办公面积为18平方米,其办公室超出办公面积7.73平方米。2019年5月24日,韩玉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永亮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案例二


县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张昌宝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5月9日,经审查,张昌宝办公室位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二楼楼梯口处,测量结果为19.65平方米。张昌宝办公室内除其本人一张办公桌外,在门西旁靠墙处还摆放有一张简易办公桌,办公桌上摆放有“李某某”桌牌,经查“李某某”桌牌的办公桌为虚设。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文件之相关规定,副科级干部办公用房面积不应超过12平方米,而张昌宝使用办公用房超标7.65平方米。2019年5月24日,张昌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超标办公用房不但是严重的铺张浪费,还会诱发公权私用的腐败行为;不但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被群众所诟病。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县清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方面的措施日益严格,查处力度也日益加大。上述两起案件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在办公用房上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增强贯彻执行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坚定性,把有关制度和要求作为刚性约束,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对办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和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照规定和要求落实整改到位。要着力减少工作日午间饮酒、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要对本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负总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查、主动查、坚决改,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人员管理,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以案促改、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做好日常监督,严明纪律要求,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贯彻落实。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自查清理和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坚持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同时要加大问责力度,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确保党纪政纪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