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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西乌旗纪委监委通报西乌旗3起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一、西乌珠穆沁旗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姚玉清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姚玉清办公室套设党组会议室(接访室),总面积38.72平米,超出规定面积20.72平米。同时,林业局两个副局长办公室面积均为20.16平米,超出规定面积8.16平米。姚玉清同志作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存在自身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对其他班子成员监督不到位的问题。510日,西乌珠穆沁旗纪委、监委对姚玉清进行诫勉谈话。

二、西乌珠穆沁旗统计局党组书记李福臣、局长李志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李福臣、李志强办公室面积均为24.07平米,超出规定面积6.07平米。李福臣同志作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李志强同志作为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存在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对办公用房超标重视不够的问题。510日,西乌珠穆沁旗纪委、监委对李福臣、李志强进行约谈。

.西乌珠穆沁旗食品药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莫德勒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食品药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办公室办公人数2人,面积26.08平米,超出规定面积5.08平米。莫德勒图同志作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510日,西乌珠穆沁旗纪委、监委对其进行约谈。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配套规定;坚持不懈转作风、纠四风,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用作风转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从严落实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与定期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审查处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