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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项*等评标人员履职行为评价建议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黔发改法规〔2024〕42号)相关规定,拟对项*等评标人员进行扣减分值(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3日。评标人员如对评价建议有不同意见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申辩),并向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处211室提交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851-84839759。

附件: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人员履职行为评价建议公示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