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调查谈话四要四不要
审查调查谈话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要想取得好的谈话效果,需要精准把握工作规律,运用科学思维和方法,在谈话过程中切实做到“四要”“四不要”。
一要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不要急于求成、拔苗助长。谈话是做人的工作,需要一个过程,这是客观规律。谈话人员要做的,就是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尽可能把过程变得短一些。所以,必须在尊重和遵循客观规律基础上,尽心尽力、精益求精地做好工作。有的案件,审查调查对象已经准备好几年,想一下子突破,可能性不大,且一味着急很可能荒腔走板,适得其反。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有工作做对了、做到了,才能真正解开审查调查对象的心结,使其放下思想包袱完全信任组织。谈话人员必须有这份清醒和自信。正所谓没有比心更高的山,也没有比脚更长的路。从客观上讲,没有拿不下来的山头。谈话人员必须增强自信和自觉,把握主动权,既避免急于求成、拔苗助长,又要积极作为、有所作为。
二要辩理说法、情理交融,不要盛气凌人、装腔作势。说服人不是靠谁的声音大,不是靠以势压人,也不是看谁更能编、更会演,而是靠理、法、情的结合与交融,看谁所说的话能够走心。有句话叫促膝谈心,促膝,说的是距离要近;谈心,则是真诚以待,谈的是心,而不是别的。通常所说的零距离对话,不是身体上的零距离,而是心灵上的零距离。谈话人员如果能及时抓住、抓准谈话对象的心理动态,把理讲透、把法析明、把路指对,说出来的话他才能够听进去。谈话人员讲的理在点子上、说的法关系到谈话对象的切身利害、指的路让他看到了希望,他能够感知到谈话人员是真心帮助,那么,他向谈话人员敞开心扉也只是迟早的事情。
三要触及灵魂、触动思想,不要生硬晦涩、冷嘲热讽。谈话的过程,不仅是对谈话对象的考验,更是对谈话人员的考验。谈话对象的态度不好,产生对立、对抗情绪很正常。在这种情况下,不是以硬对硬,而要以柔克刚。谈话的过程,其实也是心与心的对撞,对上了才有火花。对谈话对象,该尊重的必须要尊重,该理解的一定要理解,对其过去的成绩,谈话人员要敢于和善于肯定,该肯定的不要忌讳;对他的问题,也要敢于和善于否定,有的时候要委婉,旁敲侧击,有的时候要一针见血,直击痛处。但无论如何,谈话人员的观点都必须鲜明,避免发出模糊的甚至错误的信号。在谈话中,要以带有情感与温度的语言,以强烈对比的手法,触动其心灵深处,引导其正确认知和对待做出的成绩与犯下的错误,并使其清晰认识到过去的成绩组织不会否定,但成绩无法抵消错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四要勠力同心、精诚团结,不要个人主义、功利思想。虽然谈话主角往往是谈话人,但服务和保障谈话的却是整个团队。审查调查组打的是典型的集团战,而不是分队战,更不是单兵战。每次谈话的成功,都是集体智慧和心血的结晶。审查调查组不仅要加强谈话组内部主谈人与助谈人之间的协同,更要加强谈话组与外查组的配合。必须充分尊重外查成果,尤其要牢固树立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理念,注重物证、书证在审查调查突破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各类证据综合分析,切实把外查证据及问题线索用好用活,及时推进谈话工作。同时,加强驻点协调,注意发挥陪护、医疗、生活保障在谈话中的作用,把安全防控、人文关怀做到位,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谈话工作的强大合力。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0715
准确掌握谈话对象七种心理
谈话,是对人心与人性的深刻把握。弗洛伊德指出:人的基本欲望是寻求快乐和逃避痛苦,人满足其基本欲望的行为一旦受挫,攻击便成为最原始、最普遍的反应。这就是心理学中“挫折攻击论”的理论基础。谈话对象在趋利避害心理规律的支配下,在强大的谈话攻势下,必然首先呈现畏罪心理,并伴随产生逃避心理、恐慌心理和戒备心理,以及侥幸心理和对抗心理等。抓准谈话对象的心理动态,也就掌握了谈话的主动权。
一、本能的戒备心理。这是一种原始的自我保护心态。正常情况下,人们在身处困境时,都会产生一种尽快脱离险境的思想意识。它是与生俱来的,是人们本能的意识表现。这种心理的产生包括主客观两个方面:客观上,谈话双方地位、处境、目的等均不相同,决定了谈话对象始终处于戒备和警惕状态;主观上,谈话对象普遍存在畏罪心理,害怕受到追究、处罚,出于其自卫本能而产生戒备心理。对此,我们可以首先与谈话对象自由交谈,不急于触及案件事实特别是细节。待谈话对象戒备心理松弛下来后伺机而动,适时将谈话引入正题。
二、自然的抵触心理。抵触心理是谈话对象出于自卫而产生的一种消极情绪。它是对抗谈话、逃避处罚的心理反应。谈话对象出现抵触情绪时,往往会使谈话陷入僵局。对此,我们应沉心静气,不疾不徐,耐心与其进行周旋,在形成相应的交流与沟通基础之后,对其抵触情绪产生的基础进行有针对性的瓦解,逐步削减、转化抵触心理,有效掌控谈话进程。
三、强烈的畏罪心理。畏罪心理是谈话对象害怕问题被揭露而受到追究、处罚的一种心理。畏罪心理不仅直接阻碍谈话对象如实、彻底地交代相关问题,而且还会派生出侥幸心理、戒备心理,以及产生紧张、绝望等消极情绪。同时也应当看到,这种心理也可能成为其如实交代问题的动机。对此,我们应采取打拉结合的策略,在严肃指出问题的同时,明确给予其出路,及时加以正确引导,将其畏罪心理转化为争取宽大处理的动力源。
四、明显的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谈话对象自认为作案手段隐蔽,反调查措施到位,可以逃避处罚的一种自信的心理状态。具有这种心理的谈话对象,在谈话中极力试探谈话人员掌握证据的情况及谈话能力,以制定防御措施。或者以守为攻,辩解否认;或者缄默不语,守口如瓶;或者主动反击,寻找谈话人员问话中的漏洞。对此,我们可以直接反击,指出其侥幸心理赖以存在的基础已不复存在,也可以迂回侧击,适时点破,打消其侥幸心理。
五、固执的优势心理。这种心理可能来自一个方面,也可能来自多个方面。优势心理是谈话对象过高估计和依赖“关系网”“关系人”“保护伞”对自己的保护而产生的一种心理态度。持有这种心理态度的人一般有一定社会地位,有较为稳固的“关系网”,有的“关系人”“保护伞”可能与案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形成谈话对象的心理依托。他们或情绪稳定、态度顽固,对行为后果考虑较多,对“退路”抱有很大希望;或漫不经心,注意力集中于其他事情,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对此,谈话人员应适时给予正面回应,或分化瓦解,或直言靠人不如靠己,促使其重新评估“关系网”“关系人”“保护伞”的可靠性与牢固性。在其进入矛盾状态时,打拉结合,摧毁其优势心理。
六、清晰的底线心理。对具有清醒认识的谈话对象来说,一开始可能会存有一定的侥幸心理,但他们更注重于对各方大势的观察、分析和把握。可能进行一些对抗,但他们会始终把握对抗的度,保持斗而不破,既不想承担不配合的后果,又不愿轻易“缴械”。因为对抗不是他们的目的,而只是手段。通过一定程度对抗,摸清谈话人员对其情况了解多少、了解到什么程度,从而确定自己的底线,争取一个“最有利”的结局。所以,他们往往选择走一步看一步、一步一步往后退、步步为营的战术。即使那些看起来态度比较好的谈话对象,甚至是自动投案的谈话对象,也不是竹筒倒豆子、一股脑儿把所有的问题讲清楚。有的谈话对象甚至还讲条件、要政策,企图与组织讨价还价。对此,比较好的办法就是将计就计、顺势而为,既严肃指出其问题,又给其指出一条明路,一步一步促其选择坦白。
七、严重的失衡心理。有的人对于自己被查很不服气,甚至公开叫板,“别人为什么没事儿”“怎么就我倒霉”等等。这就是失衡心理的典型表现。有的人以为不止自己一个人腐败,所以一旦事情败露,组织对他采取措施,他就有一千个、一万个不甘心,心态瞬间严重失衡。对此,我们不必大惊小怪。可以先当会儿听众,让他说。再问他,也许你说的是事实,但是我们讲的是证据,你说有人也腐败,你可以举报。现在,我们要听的是你对自己问题的态度与认识,你把自己的问题谈清楚了,我们会给你留下专门时间和机会检举揭发。只要属实,组织的态度始终是鲜明的,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都将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点:第一,设置了前提,先谈自己的问题;第二,光嘴说不行,还得有真凭实据,也暗示我们已经掌握他的真凭实据;第三,亮明态度,不管是谁,当然也包括谈话对象在内,只要搞腐败,就不会有好下场;第四,坦白交代、检举立功,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这样就有力、有理、有节地破解了谈话对象的失衡心理。
上述心理状态,主要是由于谈话对象的个性特征、心理素质、作案手段以及思想意识、成长经历等不同而产生的,还要根据其不同的心理状态,因人、因事、因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切忌千篇一律。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0722
谈话对象的心理变化及应对方法
谈话过程中,由于趋利避害心理的影响,谈话对象一般存在两种矛盾心态:一方面企图以拒供、少供或者假供蒙混过关;另一方面害怕纪检监察机关确已掌握证据,不如实交代会得不到从宽处理。当抗拒心理占主导地位时,会拒不交代;当坦白心理占主导地位时,会倾向交代问题。把握谈话对象心理变化的阶段,采取有针对性的应对方法是谈话的重要任务。
谈话对象心理变化的五个阶段
一般说来,谈话对象心理变化会经历以下五个阶段。
一、试探摸底阶段。谈话对象接受谈话时,因考虑到本人及家庭的前途命运和切身利益,既想对抗和隐瞒,又想从谈话中评估谈话人是否已经掌握了证据、掌握了哪些证据、掌握到什么程度,组织对他的态度是什么、可能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因此,谈话对象一定会想方设法向谈话人试探、摸底,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对抗僵持阶段。谈话对象之前往往具有一定职务身份,从手握公权力的人成为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心理落差非常大,对谈话环境一时难以适应。因此,他们面对谈话人,或再三辩解、以示清白;或百般狡辩、鸣冤叫屈;或守口如瓶、拒不作答;或蛮不讲理、激烈对抗,使谈话处于僵持状态。
三、动摇犹豫阶段。谈话过程中贯穿着政策攻心,结合使用证据、虚实结合等策略方法,谈话对象赖以抗拒的主客观基础和谎言逐个被揭露和驳斥,犹豫动摇的心理会逐步上升,思想斗争激烈,出现犹豫动摇的行为表现,此时是谈话成败的关键阶段。
四、交代供述阶段。经过上述阶段后,谈话对象深知问题已经败露,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违纪违法犯罪证据,加上经过较长时间的较量,想尽早摆脱困境,因而开始交代问题。但由于畏罪及侥幸心理,往往出现供小不供大、供轻不供重、供显不供隐等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现象。谈话人应乘胜追击,一举摧毁其心理防线。
五、趋于稳定阶段。受主客观、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口供往往具有反复性、可变性,时供时翻,一会儿这样说、一会儿那样说,甚至在法庭上翻供等情况都一定程度存在。利益相关人的“反向工作”以及其对自身利弊得失的反复权衡等均是干扰因素。即使对那些态度比较好的谈话对象,我们也应当有这样的思想准备,注意稳定其口供。
以上阶段,仅就谈话对象一般性心理变化而言。具体到个案,因个体性格特点及心理素质差异,并不必然每个阶段都经历,也不必然完全按照以上顺序发生,需要灵活把握。
应对谈话对象心理变化的三类谈话方法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工作,在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同时,要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行动自觉,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审查调查始终,着力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效果。针对上述心理变化的阶段,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方法去处理和化解。从谈话方法本身的强弱刚柔、直接迂回等角度,大体上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震慑性方法。震慑性方法是谈话人对谈话对象施加压力的主要方法。谈话是一场严肃激烈的心理战,谈话人要保持对谈话对象的心理震慑和高压态势。
权威震慑。一些刚进入谈话程序的对象,往往有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和侥幸心理,没有摆正位置,不把谈话人放在眼里。此时,谈话人应当以党和国家反腐败的坚决态度和纪检监察机关“打虎”“拍蝇”的信念勇气为切入点,以雷霆之势打消其妄念,建立压倒性优势,牢牢掌控谈话主动权。
纪法震慑。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来昭示纪法的不可逃避性;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来阐明拒不供述的后果;以纪法尊严不容侵犯、权威不容践踏来告诫其一味对抗必然付出沉重代价;通过向谈话对象宣讲法律政策,让其认识到违纪违法犯罪证据已被掌握,任何对抗都无济于事。
道义震慑。谈话人要善于运用道义力量,占领谈话制高点。从党性入手,指出其自私自利;从人性入手,指出其贪婪疯狂;从家庭入手,指出其辱没家风;从公德入手,指出其玷污社会风气,促使谈话对象幡然悔悟。
二、怀柔性方法。怀柔性方法是谈话人给谈话对象缓解压力的主要方法。如果说威慑手段使谈话对象进入交代问题轨道,怀柔手段无疑会进一步引导和推进,不让其停滞和逆转。怀柔、震慑手段是相对而言的,角度和力度虽然不同,但目标和指向一致,内容也有相似之处。
纪法解读。通过对纪法条文以及党和国家政策的宣讲和解读,让谈话对象认识到只有坦白,才有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机会,满足谈话对象普遍存在的“求轻”心理。
说理点化。谈话对象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很多人长期处于领导岗位,也曾经从事过思想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我们应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循循善诱、层层递进,逐步解决其心理失衡等问题。
情感开导。在谈话中可以适时对谈话对象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如尊重其人格,关心其生活,表达出对其某个方面的理解,肯定其身上的优点和做出的成绩。
关注需求。谈话对象身处逆境,除了恐惧心理外,往往还有个性化的心理需求。谈话人在纪法允许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地关注、尊重和满足这些个性化需求,促进谈话对象主动如实交代问题。
三、谋略性方法。谋略性方法就是谈话人采用虚实结合的信息情况、资源条件,来影响、干扰谈话对象的心理,促使其心理活动向着有利于交代问题方向转变的一种策略方法。如果说震慑、怀柔是常规手段,谋略就是出奇制胜的手段。谋略的运用是辅助性的,服务于施压和减压机理,增强震慑、怀柔手段的效果。
在谈话实践中,应根据案件的证据和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因案而异,因人而异,因时而异,特别是要摸准谈话对象的心理动态,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0729
谈话突破要信心坚定讲求策略
谈话除了要以人为本、解决问题之外,还要坚定敢于斗争的勇气,拥有善于斗争的策略,要具备较强的心理分析和心理掌控能力。而这些能力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把功夫下在日常,长期形成。
谈话是一门高超的斗争艺术,必须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敢于斗争,讲的是斗争的勇气。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没有斗争的勇气,胜利的基础也就不复存在。善于斗争,讲的是斗争的艺术。所谓张飞用计粗中有细,没有斗争的艺术,盲目蛮干,一味斗狠,达不到想要的效果。只有把勇气与谋略结合起来,才是斗争的最高境界。
在具体谈话实践中,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坚定必胜的信心。在谈话的过程中,即使我们手中掌握有再多的证据和信息,如果运用得不得当,也毫无意义。同样的证据和信息,在不同人手上之所以发挥出不同的效果,原因主要在于运用的方法。有的谈话人一上场就使用证据和信息,企图对被谈话人进行“信息轰炸”,想要迅速取得完胜,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他们之所以这样,其实是一种信心不足的表现,看似信心十足,其实心中无底。二是要斗争而不要争斗。要斗争,就是要坚持原则,对于原则性的问题,必须坚守底线,不能有丝毫松动和退让。不要争斗,就是不要在非原则性问题甚至无谓的问题上浪费时间,进行没有必要的争斗甚至缠斗。三是要谋略而不要诡计。谈话既然是一种斗争,那么就是要讲究艺术的。因此,在谈话的过程中,运用谋略不仅是应该的,而且是必须的。但我们所讲的谋略,是依规依纪依法的,是有纪律和法律依据的,而不是“私人承诺”甚至“诡计”。斗争的目的,依然在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在于帮助犯错误的同志。如果不能正确地理解和把握这一点,斗争就会失去方向,就会南辕北辙,难以达成我们所希望的结果。
谈话是心与心的交流,必须具备较强的心理分析和心理掌控能力
谈话的过程,也是一个心灵碰撞的过程,要认真分析研究被谈话人的心理动态、心理特征以及影响其心理活动的主要因素。谈话若没有针对性,触及不到对方的心灵,或者力度不够,那么就很难打破对方坦白交代的心理防线。
在具体谈话实践中,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实事求是地看待同志的错误。实事求是,体现在对待犯了错误甚至严重错误的同志身上,就是既要敢于和善于肯定,又要敢于和善于否定,把肯定与否定有机结合起来。肯定要把握时机,肯定到位;否定也要把握时机,否定到位。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关注。有的谈话对象为什么不服气,为什么要唱对台戏?问题不一定全出在对方身上,谈话人员的方法可能也有问题。我们常用“博弈”这个词来形容谈话,在谈话中,我们有我们的目标,对方当然也有他的想法,双方的目标虽不同,但相向而行,最终总会达成一致。二是要注重把握心理变化的规律特点。被谈话人的心理变化是有规律可循的,对此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同时还要进一步认识到,把握被谈话人的心理变化,对于把控谈话方向,掌握谈话节奏,避免对立对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量实践表明,当谈话人到达心理承受临界点的时候,往往也是被谈话人的心理临界点,这个时候,比的就是谁的心理更加强大。作为谈话人,必须坚定地把握住这一时机。三是交心永远比“打嘴仗”重要得多。所谓以心换心,点石成金。在谈话实践中,要敢于交心、善于交心。交心,拉近心灵的距离,这样谈才能真正谈出效果来。但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我们的交心是有原则、有底线的,那就是决不能突破纪律、法律的边界。我们交的是同志帮助的心、组织关怀的心。同时,交心也不是胡乱许诺,更不是搞骗供、诱供,如果这样,谈话人员本身的谈话方式就是错误的,取得的供述也存在瑕疵甚至面临被排除的风险。
谈话是一个深度博弈的过程,必须具备丰富的知识储备
谈话的过程是双方深度博弈的过程,是全方位、大纵深、立体交叉的。谈话组由谈话人员组成,每个人的素养决定了团队的综合素养。从笔者的谈话实践来看,一个人的综合素养,包括其思辨能力、智识水平、心理素质,以及专业涵养、社会阅历等各个方面。比如,谈话人员对宏观与微观经济一无所知,那么他就很难走进一个经济专业人士的心灵;如果对金融、股票、期货等专业领域无所涉猎,也很难与这方面专业人士有效沟通;如果对一个地区、一个系统、一个单位基本政治生态没有一个客观的把握,也很难真正走进被谈话人的内心世界,沟通与交流的难度就会大幅上升。
在具体谈话实践中,应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不打无准备之仗。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讲的就是这个道理。精心准备,精准发力,对于谈话的顺畅进行,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二是把谈话作为学习提升的过程。一方面,对被谈话人的执业背景、专业素养以及社会阅历等方面,要有一个清醒的认知。另一方面,要善于在谈话的过程中强化学习,甚至向被谈话人学习,以避免外行问内行的被动局面。三是力求把功夫下在平时。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要想在谈话中做到游刃有余,平时就必须狠下功夫,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综合,就是要在多方面下功夫,不仅在业务方面,还有与业务相关联的知识和能力;素养,包括素质与养成两个方面。通过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来滋养自己的正气。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