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自治区纪委办公厅、自治区层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对2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对企业违法生产和排污行为监管不力,造成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环江挺峰矿业有限公司在2022年12月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失效、2023年6月排污许可证到期失效的情况下,仍违法生产和排污。但环江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对企业违法行为排查巡查和整治查处不严,监督管理形同虚设。2024年7月至10月,环江挺峰矿业有限公司违法将未经处理的锑废水排入外环境,造成大环江至龙江河拉腊河段不同程度环境污染,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受到威胁,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未经科学论证,脱离县情实际上马“水秀”和“灯会”旅游项目。2017年,时任富川县委书记陈华不顾富川县当时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实际情况,未经充分科学论证且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执意拍板决定在富川县福利镇神仙湖上马“水秀”和“灯会”旅游项目,并擅自决定先进场施工后补办招投标手续。2018年1月,“水秀”和“灯会”旅游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总投资2230万余元。因前期投资风险评估不充分,半年后项目运营入不敷出,陆续停止运营。2019年9月,“灯会”项目因设施毁损严重被拆除,“水秀”项目停止运营闲置,致使国家利益受损,当地群众反映强烈。
广西纪检监察网2025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