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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餐岂容染指:峨边法院公开审理校园餐职务侵占案

近日,峨边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校园食品领域职务侵占犯罪案件。此案庭审特别邀请了全县各乡镇中小学校长等教育工作者旁听,旨在以案释法,敲响廉洁从业、守护师生权益的警钟。

本案的公开审理及组织特定群体旁听,释放出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蚕食校园营养经费行为“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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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直击

2020920241211阿某等十一名被告人在担任某小学食堂员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食堂优质肉制品用于自食或销售,涉案金额高达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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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庭审

法院审理认为,阿某等被告人该小学食堂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不同被告人参与犯罪的时间不同,依法分别作出九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并判处罚金十万元至十三万元不等,扣押在案赃款402838.5元并将价值1848元的77斤排骨返还被害单位


法律警示

校园餐事关学生身体健康和成长,是家长关心、社会关注的大事。任何将黑手伸向学生“饭碗”的行为,都是对法律底线的践踏和对社会良知的挑战,必将付出沉重代价。本次庭审不仅彰显了峨边法院打击校园领域贪腐行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更以鲜活的案例向全县教育系统管理者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课,也向社会各界清晰传递出“校园净土不容染指”的强烈信号,为筑牢校园廉洁防线注入了有力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