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中央纪委监察部20160409 21:56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四川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李成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成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违规决策,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李成云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成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央纪委监察部20160726 10:00
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31日公开宣判四川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成云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成云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李成云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李成云利用担任中共德阳市委书记、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兴瑞科技有限公司、乔天明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用地、商业竞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黄全芳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36.3467万元。
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成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李成云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中央纪委监察部20170601 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