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司法局原党组成员、公证处原主任付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青铜峡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银川晚报20241211 11:57
“我后悔莫及,自己身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却因为虚荣和贪念背离了初心使命,丧失了纪法底线,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我愧对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信任,希望在座的党员干部以我为鉴、汲取教训,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6月26日上午,青铜峡市司法局原党组成员、公证处原主任付某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在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席上的付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悔恨不已。
为充分发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达到“庭审一案、教育一批”的预防效果,青铜峡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各部门(单位)重点岗位人员共9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以“身边案”为教科书,开展了一场直击人心的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随着法槌敲响,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有序推进,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清晰还原了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最终陷入犯罪深渊的全过程。每一个细节都在提醒着旁听席上的党员干部,任性用权必将付出惨痛代价。
“看到曾经的同事当庭接受审判,心情很沉重,我们法律工作者更应该牢记法律的威严与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保持警醒,谨记手中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参与旁听的司法局干部有感而发。
青铜峡市纪委监委将持续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资源,坚持分层分类,为不同层级、不同群体量身定制警示教育内容,灵活采取讲授专题廉政党课、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提高警示教育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切实让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上受警醒、灵魂上受触动。
古峡清风20250627 19:14
9月11日上午,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青铜峡市司法局原党组成员、公证处原主任付某贪污一案,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付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追缴的部分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继续退赔。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月至2024年6月,被告人付某利用担任青铜峡市公证处主任、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实习生、临聘人员工资的方式,虚增52人的工资,套取公款累计117.8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法院认为,被告人付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增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方式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20250911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