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20年版)》,自2020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开始实施。
开设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分。
方案要求,普通高中课程要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课程设置上,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等)11周。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在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教学实际需要,调整课堂教学时长,开展长短课时相结合的实践探索。每学年分两学期,每学期是否分学段安排课程,由学校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结合实际需求自主确定。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学校实际和兴趣爱好,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值得一提的是,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选修课程可以在各学期适当分散安排,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从高一年级开始安排。
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
建立完善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学分认定的指导和管理。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制订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学分认定应综合考虑学生实际修习的课时、学习表现,并达到课程标准或相关文件的要求。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对未按课程方案修满相应学分的学生,不得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来源:衡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