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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表彰的评选通知

各系(院)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一年来,全院各级团组织在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深化高校共青团改革,切实提升基层团组织的执行力,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不断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刻苦钻研技能技艺,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志愿服务活动。为进一步激励全院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勤奋工作,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深化推进团的基层建设,共青团衡阳技师学院委员会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基本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把讲政治作为首要条件,申报对象必须在政治上绝对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担当,在关键时刻靠得住,能够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坚决落实团的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到聚焦主责主业的实效上,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团的成果上。

坚持结果导向。申报对象应当是在落实学院中心工作方面的模范表率,在团的建设工作中有具体行动、明显成效、特色亮点。既要看日常表现,更要看关键时刻是否能够冲锋在前、表现突出。

二、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红旗团总支

1.政治能力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十四届全国两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组织团员青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组织体系优势,坚持组织化动员,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贡献。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规范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落实全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推进团支部整理整顿成效明显,团支部工作有活力。积极开展“智慧团建”、“青年大学习”工作。

3.班子建设好。团组织的班子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工作成绩好。围绕全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学院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活动开展有特色、有成效。

5.青年反映好。不断创新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和引导手段,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突出率先垂范作用,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反映评价好。

(二)红旗团支部

1.班子队伍好。团支部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制度健全、执行良好,班子团结,整体素质高。

2.团员队伍好。团员发展、团员注册、缴纳团费工作按时完成,无违纪团员,无未交团费团员、无退团学生、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工作规范有序,班级团员人数达到班级总人数20%。

3.班级管理好。在全系(院)班级管理评比排名前30%。

4.工作成绩好。围绕全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学院中心工作,扎实参加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学年班级团支部师生累计参加院团委、系团总支安排活动8次以上,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5.团干培养好。任职院团委、系团总支团干部多,团干培养机制好,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团干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

6.参评范围。21级班级团支部不参评;参评团支部团干配备不完整的不能参评;班团支部团干包括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7.评选比例。按参评班级的10%评选,四舍五入,上一年度荣获“红旗团总支”的团总支增加一个申报名额。年度获市级“红旗团支部”的团支部直接参评,不计所在系名额。

系(院)部名称

参评班级数

红旗团支部申报个数

电气学院

30

4

机械系

21

3

模具系

12

2+1

汽车系

28

3+1

信息系

35

4

经贸系

19

3

物流系

27

3

合计

172

24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在院团委、系团总支、班团支部任职一年以上。

(3)热爱团的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积极扎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具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表现突出。

(5)能积极配合老师做好团组织工作。

(6)22级团干部不参评;参评班级团支部组织机构不完整不能参评。

(7)优秀团干评选比例:各班团支部可申报1名系级“优秀团干”;各系团总支按20%比例申报系级“优秀团干”;院级“优秀团干”按系级团干申报总数的10%比例评选、上报,四舍五入;院团委按5%申报院级优秀团干,上一年度红旗团总支增加3%的院级申报比例;院团委、各系团总支优秀教师团干申报1人;年度获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的直接参评,不计入所在系名额。

系(院)部名称

团支部申报系级“优秀团干”人数

团总支申报系级“优秀团干”人数

院团委、团总支申报院级“优秀团干”人数

院级教师“优秀团干”评选人数

院级“优秀团干”评选总数

电气学院

30

20

6

1

6

机械系

21

20

5

1

6

模具系

12

20

4

1

4

汽车系

28

20

5

1

6

信息系

35

20

6

1

7

经贸系

19

20

5

1

6

物流系

27

20

5

1

6

院团委



6

1

7

合计

172




48

(四)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党,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言行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团支部建设中表现突出,平时能以《团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时注册、缴纳团费,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操行成绩90分以上,学科成绩平均70分以上,没有不及格科目,无违纪处分。

(4)在班级管理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活动。

(5)参评范围。21级团员不参评,参评班级团支部组织机构不完整不能参评。

(6)优秀团员评选比例:各班团支部按交费注册的团员总数10%的比例申报系级“优秀团员”,各团总支按团支部申报“优秀团员”总数的30%比例申报院级“优秀团员”上报团委;院团委、学生会按5%申报院级优秀团员,上一年度红旗团总支增加5%的系级申报比例。年度获市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的直接参评,不计所在系名额。


系(院)部名称

团支部申报系级“优秀团员”人数

团总支申报院级“优秀团员”人数

院级学生组织评选院级“优秀团员”人数

评选院级“优秀团员”总人数

电气学院

27

8


8

机械系

15

5


5

模具系

11

4


4

汽车系

17

6


6

信息系

25

8


8

经贸系

24

7


7

物流系

23

7


7

院团委



8

8

院学生会



4

4

合计




57

(五)优秀青年教工

1.年龄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2.在教育教学一线,师德高尚,敬业爱生,廉洁从教,遵纪守法,无师德失范行为;

3.积极参加市、院组织的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村校走(支)教等文明公益活动;

4.教科研能力强,有承担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能力。近三年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独立发表本学科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

5.参评教师须担任班主任1年以上,或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承担群团、课外兴趣小组辅导教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年及以上时间。

6.院团委申报3人、系(院)团总支各申报2人(红旗团总支增加1名)、教工团支部申报9人。

(六)优秀志愿者

1.遵守志愿者活动管理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组织管理能力强。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级各项志愿服务活动。

2.有稳定的服务场地和团队,并长期稳定开展活动,每年志愿服务时间在60小时以上,表现突出。在学生中起表率作用,具有影响力、号召力。

3.学习认真,成绩优秀,操行成绩90分以上,学科成绩平均70分以上,无不及格学科,无违纪处分。

4.所参与的志愿服务曾在校级以上公开媒体报道,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5.院团委申报四个(含两个优秀教师)优秀志愿者、各系团总支可申报两个优秀志愿者。

(七)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湖南志愿者注册率100%。志愿者团队成员配套齐全、制度健全、执行良好、班子团结、整体素质高。团队意识、奉献精神、组织管理能力强。

2.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有特色的志愿者服务工作,学年志愿者服务时长累计达60小时以上。

3.志愿服务开展有特色、有成效,志愿服务项目曾在校级以上公开媒体报道,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4.鼓励以基层团支部为单位或成立的志愿服务团队参加优秀志愿服务团队评选。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以第一负责人所在续约按申报。

三、具体要求

(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要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推荐工作。

(二)严肃申报,公平公正。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要严格把关,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核,要征求所在党总支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要求申报部门对参评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一律不得评选。

(三)高度重视,严格程序。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积极推报,要注意挖掘和树立典型,把这次评选表彰工作作为检验我院团建工作成绩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团干、团员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

(四)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组织申报。4月18日前将项目申报表、项目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的纸制稿及公示证明原件各一份报送院团委,电子稿件发邮箱303511545qq.com,公示期间院团委的举报电话号码(0734-8691102)或15873455049。逾期不报或填报不符合要求,视为自动放弃名额。申报项目必须填写申报表,集体项目另附申报材料和辅证材料。

(五)申报材料要求。填写准确、无误、整洁无涂改;内容真实、充实;申报材料格式要求A4纸;标题黑体小二号字、居中对齐;正文宋体四号字、首行缩进2个字符,辅证材料要求将证书照片插入文档。

共青团衡阳技师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