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是在院党委、院行政领导下负责组织、党建、人事等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处室职责:
1.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颁布的有关组织、干部、人事、工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2.参与院内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开展院内机构设置、干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调研。拟定和完善组织、人事工作规章制度,依法行政;
3.负责学院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干部配备方案的拟订、报批与实施;
4.负责学院党组织、业余党校、党员管理及扶贫等方面的党建工作,协调学院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管理、考核、考察、任免和调配工作;
6.负责组织学院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学习培训工作;
7.负责学院人力资源的引进、培养、使用、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各类人员的调配、奖惩、职称评聘工作、统筹管理教职员工的年度考核定级;
9.负责制定学院津贴分配方案,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管理、工龄审核、福利、抚恤、办理退休及保险和公积金相关工作;
10.负责组织、人事统计报表和学院人事档案工作,做好人事信息的材料收集、汇总、统计、管理和使用工作;
11.配合学院抓好教职工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建设,抓好考勤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2.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3.上级组织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