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是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组织、人事等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处室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学院制定的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政策规定;
2.参与学院内管理体制改革,修订完善组织人事工作规章制度;
3.负责学院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4.负责学院基层党组织、业余党校、党员管理、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
5.协助学院党委负责干部管理、考核、考察、任免和调配工作;
6.负责学院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学习培训工作;
7.负责学院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管理工作;
8.负责学院教职工的调配、奖惩、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工作;
9.负责制定学院津贴分配方案,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管理、工龄审核、福利、抚恤、办理退休及保险和公积金相关工作;
10.负责组织、人事统计报表和人事档案工作,做好人事信息的材料收集、汇总、统计、管理和使用工作;
11.配合学院抓好教职工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建设;
12.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3.上级和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