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管理制度

衡阳技师学院绩效督导考评办法

衡阳技师学院督导考评及奖励办法

为加强学院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全院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 强化工作责任, 激发工作活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绩效督导考评委员会。

督导考评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任:书记、院长

副主任:副职院领导

员: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学系(院)主任、总支书记

绩效督导考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决定学院绩效督导考评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组织协调绩效督导考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被考评部门的考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将结果报院党委会议审定。

(二)绩效督导考评责任部门。

1、院领导的督导考评由上级部门负责和院党委负责。

2、职能处室、教学系(院)的督导考评由督导考评处负责。

3、教师教学工作的督导考评由教务处负责。

4、班主任及教学系(院)学生管理工作的督导考评由学生工作处负责。

5、各职能处室、教学系(院)内部的督导考评由本部门负责。

6、督导考评处的督导考评由院督导考评委员会负责。

二、督导考评的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注重实绩和效率的原则

(三)定量与定性结合的原则

(四)平时检查督导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三、督导考评的范围和分块

(一)督导考评范围

督导考评的范围是学院各职能处室、教学系(院)和全体教职员工。

(二)督导考评分块

根据工作的属性和特点将考评分为以下四大块:

1、职能处室。17个部门,分两类进行考评。

一类(5个):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服务处、实训中心、公共课教育部;

二类(12个):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招生办、就业指导处、保卫处、培训鉴定部、纪检监察室、宣传统战部、工会、团委。

2、教学系(院)。7个系(院),包括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系、工模具设计与制造系、汽车工程系、信息与生物技术系、物流技术系、经济贸易系。

3、专职教师。包括全院在岗(在编和聘用制)理论和实习指导教师。

4、班主任。包括全院在校班级的专(兼)班主任。

四、督导考评内容

(一)院领导

主要考评学院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职能处室

主要考评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工作纪律情况、建设和执行制度情况、遵纪守法和廉政建设情况、部门管理情况、满意度测评情况等。

(三)教学系(院)

主要考评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教学工作情况、教研教改情况、学生工作情况、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学生就业工作情况、部门管理情况、工作纪律情况、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情况、学生课外活动情况、满意度测评情况等。

(四)专职教师

主要考评师德师风、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课堂纪律情况、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情况、考勤情况等。

(五)班主任

主要考评师德师风情况,班级管理情况、控流保学情况、学生素质及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情况、班级学生成绩合格率情况、考勤情况、其它情况等。

五、督导考评计分办法及标准

(一)职能处室 考评基础分为:100分。实际考评得分为:在考评基础分上加上考评减分和奖励加分,即:100+考评加减分。考评减分和奖励加分标准见《职能处室督导考评评分细则》(附表一)。

(二)教学系(院) 考评基础分为:100分。实际考评得分为:在考评基础分上加上考评减分和奖励加分,即:100+考评加分-考评减分。其中与学生人数联系密切的加、减分项目,应将加、减分指标值除以班级数后计入考评分,即:考评分=,其中,本系(院)班级数=,涉农专业班、技师班单列。减分和奖励加分标准见《教学系(院)督导考评评分细则》(附表二)。

(三)专职教师 考评基础分为:100分。实际考评得分为:在考评基础分上加上考评减分和奖励加分,即100+考评加分-考评减分。考评减分和奖励加分标准见《专职教师督导考评评分细则》(附表三)。

(四)班主任 考评基础分为:100分。实际考评得分为:在考评基础分上加上考评减分和奖励加分,即100+考评加分-考评减分。考评减分和奖励加分标准见《班主任督导考评评分细则》(附表四)。

六、督导考评方式和考评结果定等

(一)督导考评方式

按职能处室、教学系(院)、专职教师、班主任四类分别进行考核。考评采取常态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将日常督导检查的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年终考评时,综合被考评部门及个人的日常考评和年终考评情况,计算出被考评部门及个人的年终考评得分。

(二)督导考评结果定等办法

院领导考核定等由上级组织部门综合考评与院党委日常考评两部分组成,职能处室、教学系(院)的定等由考评综合得分确定,班主任和专职教师的考评定等由考评综合得分和硬性指标两项确定。

1、院领导考评定等办法

院领导的考评定等由上级组织部门和院党委确定,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定为一等,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为三等。其余为二等。

2、职能处室考评定等办法

职能处室的考评定等分为一、二、三3个等级。根据部门工作性质的不同,职能处室考评定等分三类不同的部门进行。其中,一类处室综合考评分排名在前两位且不低于90分的为一等,综合考评分排名在最后一位且低于80分的为三等,除一等和三等外,其余为二等;二类处室综合考评分排名在前四位且不低于90分的为一等,综合考评分排名在最后两位且低于80分的为三等,除一等和三等外,其余为二等。

3、教学系(院)考评定等办法

教学系(院)的考评定等分为一、二、三3个等级。根据考评综合分排名在前三位且不低于90分的为一等教学系(院);考评综合分排名在最后两位且少于80分的为三等教学系(院);除一等和三等教学系(院)外,其余为二等教学系(院)。

4、专职教师考评定等办法

专职教师考评定等分为一星级教师、二星级教师、三星级教师、四星级教师4个等次。考评定等办法,按《衡阳技师学院星级教师、星级班主任申报评审办法》(附件五)执行。

专职教师考评综合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可参评四星级教师,90分至95分以下的可参评三星级教师,85分至90分以下的可参评二星级教师, 85分以下的可参评一星级教师(其中,考评分在70分以下的一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5、班主任考评定等办法

班主任考评定等分为一星级班主任、二星级班主任、三星级班主任、四星级班主任4个等次。考评定等办法,按《衡阳技师学院星级教师、星级班主任申报评审办法》(附件五)执行。

班主任考评综合得分,各等次定等资格分值及计算办法为:以全院班平均学生数为基准,各等次资格分值由高到低分别为95分及以上、9095分以下、8590分以下、7085分以下,70分以下为不合格班主任。参照上述标准,根据班级实际学生人数,得分在“100-×5”分及以上的为可参评四星级班主任,“100-×10”分至“100-×5”分以下的可参评三星级班主任,

100-×15”分至“100-×10”分以下的可参评二星级班主任,

100-×30”分至“100-×15”分以下的可参评一星级班主任,

100-×3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班主任并予以解聘,两年内不得再担任班主任、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班级在两个及以上的班主任,其考评综合得分取各班的考评得分平均值。

七、督导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考评结果与考评奖挂钩。

学院每年拿出一部分经费作为考评奖,根据考评结果分类发放。具体发放办法是:

1、院领导考评奖。学院被上级部门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院领导考评奖为全院考评奖总量除以全院考评系数总量再乘以相应系数,即;学院被上级部门评为优秀等级的,院领导考评奖上浮20%,学院被上级部门评为良好的,院领导考评奖上浮10%;学院被上级部门评为不合格等级,则院领导不发放考评奖。

2、职能处室考评奖。由学院根据年终考评结果,按三定方案核定人数,一等处室每人4000元、二等处室的每人2000元的标准将奖金拨付至职能处室,再由职能处室根据内部分配方案分配到个人。被评为三等处室的不享受考评奖。公共课教育部行政人员纳入到职能处室考评,根据考评情况按行政人数拨付部门奖金,公共课教育部专职教师的部门考评奖纳入到教师所任教系部进行。相关处室在分配考评奖时要制定内部分配方案,经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审定,报组织人事处备案执行。

3、教学系(院)考评奖。由学院根据年终考评结果和按三定方案及生师比核定的职工人数,按一等系(院)每人4000元、二等系(院)每人2000元的标准将奖金拨付至系(院),再由系(院)根据内部分配方案进行二次分配(含公共课教师和外系来本系上课教师)。跨系上课教师,其考评奖按课时比例分摊。被评为三等系(院)的不享受考评奖。各系(院)在分配考评奖时要制定内部分配方案,经主管副院长和院长审定,报组织人事处备案执行。

4、专职教师考评奖 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由学院按二星级教师5000元、三星级教师10000元、四星级教师20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一星级教师不享受此奖。

5、班主任考评奖 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由学院按二星级班主任5000元、三星级班主任10000元、四星级班主任20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一星级班主任不享受此奖。

(二)考评结果可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连续两年考评被确定为一等的职能处室和教学系(院),组织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在选拔任用时可作为参考依据。考评被确定为三等的职能处室和教学系(院),且主要负责人存在严重失职的,组织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实行警示(诫勉),连续两年受到警示(诫勉)的,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按程序免去其领导职务。

(三)考评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当年优秀指标比例酌情向取得一等的部门倾斜,优秀比例可达22%;取得二等的部门,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为13%;确定为三等的部门,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为8%。被评为四星级教师和四星级班主任的年度考核为优秀。

当年考评取得一等的教学系(院),在次年星级教师和星级班主任考评中,评选总比例上浮5%;取得三等的部门,评选总比例下浮5%

八、工作步骤和程序

(一)各职能处室、教学系(院)要根据年初学院党委、行政提出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经分管院领导审查后交院党政办公室组织专家初审,再报请院党委审定,作为考评职能处室和教学系(院)工作目标任务的依据。此项工作每年的3月份进行。

(二)各督导考评工作组每周一上午要将上一周的考评情况交督导考评处汇总,汇总结果于周二公布。

(三)院督导考评处在次年的1月初组织协调各项考评工作。

(四)院督导考评处综合考评情况,初定考评结果、等次和奖惩方案,报院党委审定。此项工作次年1月底前完成。

九、考评要求

(一)在考评工作中,考评人员、考评对象、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考评必须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考评组提供虚假数据和情况,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2、各考评组成员要实行轮流值班考评制度,确保考评到位。

3、对在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告知所属部门。

4、对违反考评纪律的部门和人员,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纪律处分。

十、其他

(一)职能处室、教学院(系)考评以自然年度为考核周期。

(二)专职教师和班主任考评以教学年为考核周期。一般为当年9月至次年9月。

(三)本办法由院督导考评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二零一七年元月起执行。

附表一、《衡阳技师学院职能处室督导考评评分细则》

附表二、《衡阳技师学院教学系(院)督导考评评分细则》

附表三、《衡阳技师学院专职教师督导考评评分细则》

附表四、《衡阳技师学院班主任督导考评评分细则》

附件五、《衡阳技师学院星级教师、星级班主任申报评审办法


附表一:

职能处室督导考评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工作要求

评分标准

备注

一、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部门各项目标任务和学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目标任务由部门根据学院年度目标任务、结合部门具体工作制定本部门年度和月度工作工作目标任务,经院党委审议通过后确定)

每少完成一项扣2分,未按时完成扣1分,质量和效果不好的每项扣0.5分(因外界因素造成无法完成和不能按时完成的不扣分)


二、部门互评

各部门协调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根据各部门绩效目标及考核评分标准细则扣分


三、履行职责情况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失职、渎职。

2、服务态度好

1、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每人次扣5分。

2、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扣10分。

3、不承担学院分派的任务每次扣5分。

4、部门工作人员职责不明确、不认真履行职责,扣1/人次

5、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有投诉的,每投诉1人次扣1分。


四、执行制度情况

严格遵守学院及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制度管事。

执行制度不到位每次扣1分。


五、工作纪律情况

1、上班时间、会议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炒股、玩游戏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不得旷工。

3、不得超病事假,如果确因需要,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1、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

2、旷工一天每人次扣2分,旷工半天每人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记旷工半天,超过2 小时为旷工一天),缺会按旷工半天扣分。

3、超病事假未归,按旷工扣分(住院除外)。

4、上班时间擅自离岗、炒股、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人次扣1分,擅自离岗达2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扣分。

5、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

六、部门管理情况

1、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职责明确(上墙)、办事流程公开。

2、团结和谐。部门工作人员关系融洽、团结共事、协同作战。

3、整洁卫生。部门办公场所整洁卫生。

4、管理效果。部门所辖工作管理到位。

1、制度不健全,每少一个扣1分。

2、办事流程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扣1分。

3、内部不团结,出现吵闹的每次扣1分,出现打架斗殴的每次扣2分。

4、部门管理工作不到位,受到学院批评。每次扣1分。

5、教师违纪行为扣分除以按全院生师比核定的班级数之后得分纳入教务处考核分,学生违纪行为扣分除以全院生师比核定的班级数之后得分纳入学生处考核分。

6、公共课部教师考核加、减分参照系部督导考评评分细则标准,计入公共课部。(公共课部班级数以实际上课的班级数为准)

7、当年全院学生流失超过10%(此项标准根据学院要求调整),全院各职能部门均扣1分。


七、党务工作、意识形态

1、严格遵守党纪条规及中央八项、省委九条和市委十条规定。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市委十条规定,每违反一条扣5

2、触犯党纪条规,每人次扣2~5分。

3、部门员工上班时间在校内赌博,每发现一次扣5分。

4、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分:受到党纪处分的按照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个等次每人次分别扣3分、4分、5分、6分、7分;受到行政处分的按照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五个等次每人次分别扣3分、4分、5分、6分、7分。

5、其他违纪酌情扣分。


八、加分项目


1、为学院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超额完成学院规定创收基数金额(纯收入)达30万元以上的加1~3分;

2、处室获政府部门颁发的综合工作奖:国家级加3/项,省级加2/项,市级加1/项。

3、技能竞赛获奖任务达标,超出部分,担负主要组织工作的相关处室按奖分的20%计算加分。

最多加10


附表二:

教学系(院)督导考评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工作要求

评分标准

备注

一、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部门各项目标任务和学院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目标任务由部门根据学院年度目标任务、结合部门具体工作制定本部门年度和月度工作工作目标任务,经院党委审议通过后确定)

每少完成一项扣2分,未按时完成扣1分,质量和效果不好的每项扣0.5分(因外界因素造成无法完成和不能按时完成的不扣分)


二、部门互评

各部门协调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根据各部门绩效目标及考核评分标准细则扣分


三、教学工作情况

1、课堂监管严格,教学督导到位。

2、教学档案(参照教务处制订的相关制度)

3、教学效果好,学生成绩合格率、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高。

1、教师上班时间应衣着得体,不得穿着背心、拖鞋上课,否则每人次扣1分。

2、有侮辱、殴打学生行为,遭到家长投诉的,一次扣5,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分。

3、教职工上班时间在校内赌博,每发现一次扣10分。

4、上课期间(含晚自习)发现有老师做与课堂无关的事,如:接打电话、抽烟、嚼槟榔等行为,每人次扣1分。

5、上课无考勤扣1分。

6、上课期间发现有教师随意离开教室或实习实训场所的每人次扣2分。

7、教师无教案上课,每发现一次扣5分。

8、教学档案不齐全,每少一项扣1分。

9、学生毕业实习离校前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低于95%的扣1分,低于90%的扣3分,低于85%的扣6分,低于80%的扣10分。如果职业资格是国考的,通过率相应降低10个百分点。在抽考中没有达到学院规定的标准,每次扣2分。

10、教师未按教务处要求备课、听课、评课、批改作业、下班辅导,每少一次扣1分。

11、本系教师在学院教师听课评课考核中,没有达到学院规定的标准的,扣2分。

12、其它未列举的教学违纪,由督导和教务处依据教学规定,酌情扣分。

1、本项中所列部分扣分项中,由督导处或主管部门查实给予扣分。

本部门自查扣分不纳入部门考评得分。

2、该项分值扣分除以按全院生师比核定的班级数后计入考评得分

四、教研教改情况

1、学术成果突出、项目建设成效显著。每年要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篇数达到学院规定数量。

2、教研教改活动开展好,达到学院规定次数。

3、教学改革力度大,成效明显。要严格执行学院教学改革方案,一体化教学、实践实训教学课时完成率达到学院规定标准。

1、发表论文少于规定篇数,每少一篇扣0.1分。

2、每少开展一个教研活动扣0.5分。

3、没有执行学院教学改革方案的扣1分,执行不到位的扣0.5分。

4、实践实训教学课时完成率未达标(此项标准根据学院要求调整),每少1%0.1分,最多扣2分。

5、实训设备使用率未达标,每少1%0.1分,最多扣2分。

标准由相关部门出具

五、学生工作情况

1、课堂纪律、自习纪律、就寝纪律好。

2、教室、寝室、所辖公共区卫生好。

3、财产管理到位、损坏少。

4、学生日常行为养成及职业素养教育效果好,学生文明程度高。

5、学生流失率低。

6、就业率、稳定率、专业对口率高

7、就业跟踪服务到位

8、学生课外有计划安排,活动丰富多彩。

1、上课期间发现学生做与课堂内容无关的事,如:吃零食、梳头发、睡觉、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玩手机、玩游戏等行为,3人以上(含3人),每人次扣0.1分。

2、上课期间发现学生在课堂上聊天、嬉笑打闹、起哄滋事的,每人次扣1分。

3、上课期间有学生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擅自离开教室和实习实训场所的,每人次扣0.1分;如有旷课者,每人次0.5

4、所属公共区卫生(含教室、寝室)不按规定时间清扫的每间次扣0.2分,清扫不干净的每间次扣0.1分,教室、寝室物品摆放不整齐,每间次扣0.2,教室和寝室无人时水电未关每间次扣0.1分。

5、有打架斗殴的每人次扣1分。

6、有爬围墙的每人次扣0.2,有偷盗、敲诈勒索、搞校园帮派的每人次扣1分。

7、学生不佩带胸卡或胸卡不规范的,每人次扣0.1分。

8、有顶撞、谩骂老师、冲击门卫的每人次扣1分。

9、有损坏花草树木、公共设施及公共财物的每发现一人次扣0.1分。

10、发现有学生赌博、酗酒的每人次扣0.2分,抽烟的每人次扣0.2分。

11、夜不归宿的每人次扣0.5分、留宿异性的每人次扣1分,上课期间滞留宿舍者按旷课处理,每人次扣0.5分。

12、学生流失率超出6%(此项标准根据学院要求调整),每超1%1分(不足1%1%计算,该项扣分不除班级基数)。

13、就业率、稳定率和专业对口率参照就业处制订的相关制度执行,未达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最多扣2分。

14、没有进行就业跟踪服务的扣2分,就业跟踪不到位的扣1分。

15、未按规定开展课外活动,每次扣0.5分,完成效果不好,每次扣0.2分。

15、其它未列举的学管违纪,由督导和学生工作处依据学管规定,酌情扣分。

1、本项中所列扣分,由督导处或主管部门查实给予扣分。本部门自查扣分不纳入部门考评得分。

21-11项分值扣分除以按全院生师比核定的班级数后计入考评得分

六、部门管理情况

1、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职责明确(上墙)、办事流程公开。

2、团结和谐。工作人员关系融洽、团结共事、协同作战。

1、制度不健全,每少一个制度扣1分。

2、办事流程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扣1分。

3、内部不团结,出现吵闹的每次扣1分,出现打架斗殴的每次扣2分。

4、部门管理工作不到位,受到学院批评。每次扣1分。


七、工作纪律情况

1、上班时间、上课时间、下班辅导时间、会议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炒股、玩游戏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不得旷工。

3、不得超病事假,如果确因需要,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1、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

2、旷工一天每人次扣2分,旷工半天每人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记旷工半天,超过2 小时为旷工一天),缺会按旷工半天扣分。

3、超病事假未归,按旷工扣分(住院除外)。

4、上班时间擅自离岗、炒股、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人次扣1分,擅自离岗达2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扣分。

5、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八、党务、意识形态

1、严格遵守党纪条规

及中央八项、省委九条和市委十条规定。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师德师风好。

4、党、团建设好,组织生活正常开展。

1、有存在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不正派,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10分。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每人次扣10分。

3、参加非法组织,通过网络等媒体散布反动言论的每人次扣10分。

4、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和市委十条规定的,每违反一条扣5

5、对触犯党纪条规的,每人次扣2~5分。

6、部门员工上班时间在校内赌博,每发现一次扣5分。

7、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分:受到党纪处分的按照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个等次每人次分别扣3分、4分、5分、6分、7分;受到行政处分的按照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五个等次每人次分别扣3分、4分、5分、6分、7分。

8、在就业安排、顶岗实习、组织打寒暑假过程中有违规私自收受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克扣学生工资的,一经发现除每人次扣2分外,还要按党纪政纪条例进行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不按规定开展党、团工作,每次扣0.5分。

10、其他违纪酌情扣分。


九、加分项目

1、在国家、省、市各级获奖的。

2、学术成果突出的。

3、项目建设突出的。

1、教职工个人(或团体)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人次(或每项次)3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人次(或每项次)加2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人次(或每项次)加1分。(注:同一项目以最高得分为准,不重复计分,以下同)

2、学生个人或团队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人次分别加5分、4分、3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人次分别加3分、2分、1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人次分别加1分、0.5分、0.2分。

3、正规刊物发表论文超过规定篇数的每超一篇分别加1分。

4、主编教材并公开发行超过规定本数的每超一本加2分。

5、获国家专利的每项加3分。

6、在市级以上抽考中及格率达90%以上,且在本次抽考学校中排名第1的加3分,排名2~3名加1分。

7、在全院性活动中获团体一等、二等、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

8、主持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建设(含课题)并结题的每项分别加2分、1.5分、1分(不除班基数)。

9、全系学生流失率在4%以内的加1分(时间为从先年的12月到本年的12月,不除班基数)。

11-7项分值加分除以按全院生师比核定的班级数后计入考评得分

2、最多加10


附表三:

专职教师督导考评评分细则(参照教务处相关条例)

考核项目

工作要求

考核评分标准

备注

一、师德师风情况(10分)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1、有侮辱、殴打学生行为,遭到家长投诉的,一次扣5,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分。

2、上班时间在校内赌博,每发现一次扣10分。

3、有存在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不正派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10分。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扣10

5、不承担学院、教务处和教学系部分派的任务、不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的每次扣5分。

6、因工作失职,造成教学事故、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110分。

7、参加非法组织,通过网络等媒体散布反动言论的扣10分。

最多扣10

二、教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40分)

1、严格按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圆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2、本学期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按计划指导一名青年教师或本年度参加省培、国培或下企业培训或参加教科研课题。

3、在校内参与听课评课每学年不少于10次,参加校本教研活动每学年不少于10次。

4、参与编制校本教材或实训指导书或一体化教学实训方案或校级精品课程并在学院公开试行。

5、专职教师全年完成教学工作量360节以上。兼职教师全年完成教学工作量100节。

6、教案规范、内容完整(含电子教案)

1、无特殊情况未按计划和进度完成教学任务的扣5分。

2、备课不充分,单个教案(含电子教案)不合格的每个扣1分。

3、无教案上课的每次扣5分。

4、不按系(部)规定批阅作业和实习报告的,少批一次扣1分。

5、未满基本工作量且不听从系部安排的扣5分,安排其他教学任务未完成的扣15分。

6、本学年未承担青年教师指导任务或未参加省培国培或未下企业培训或未参加教科研课题扣2分。

7、听课评课每少1次扣1分,参加校本教研活动每少1次扣1分。

8、未参与编制校本教材或实训指导书或一体化教学实训方案或校级精品课程且没有公开发表论文者的

3分。

9、全年教学工作量每少10节扣1分。


三、课堂纪律情况(10分)

1、课堂纪律管

理到位。

2、上课时不得接打电话、不得抽烟、嚼槟榔、不得擅自离开教室和实习实训场地。

1、上课没有考勤纪录的扣1分。

2、不管课堂纪律,对学生违反课堂纪律达3人(含3人)以上的,每人次课扣0.1分,如:睡觉、玩手机、看小说等违纪现象。

3、教师上课期间(含晚辅)有接打电话、抽烟、嚼槟榔等不文明行为,每次扣1分。

4、上课期间擅自离开教室和实习实训场所的每次扣2分。

5、实习实训课对学生在场内游荡、做与实习无关的事情不管的,每人次扣0.1分。

6、对学生上课(含实习实训课)早退不管的每人次扣0.1分。

7、在实训期间,对学生故意损坏设施设备不管的每人次扣1分。

8、监考不认真,有学生舞弊的,每人次扣0.1分;监考渎职的视情节轻重扣1-5分。

9、阅卷及登分不认真,没有达到教务处要求的,扣15分。

最多扣10

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情况(30分)

1、学生成绩合

格率高

2、学生测评满意度

高。

3、考评组听课效果好。

1、所教课程学生成绩抽考合格率低于90%的扣1分,低于85%的扣2分,低于80%的扣3分,依此类推。

2、所任教班级学生平均满意度测评低于95%的扣0.5分,低于90%的扣1分,低于85%的扣1.5分,依此类推。

3、考评组听课评分平均分低于90分的扣1分,低于85分的扣2分,低于80分的扣3,依此类推。

每年对每个教师抽考、测评、听课。

五、考勤情况(10分)

1、按时上下课。

2、按时下班辅导。

3、按时参加各种会议.

4、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场所从事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上课、下班辅导、开会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2、开会缺席的每次扣2分。

3、旷课或缺下班辅导一次扣2分。

4、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的每次扣2

5、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从事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次扣1分。

6.工作日喝酒(晚辅视为工作日)每次扣1分。

最多扣10

六加分项目

1、在教师教学比武和各种技能竞赛中成绩突出。

获国家(部委)级一等奖加3/项,二等奖加2.5/项,三等奖加2/项;获省级一等奖加2/项,二等奖加1.5/项,三等奖加1/项;获市级一等奖加1/项,二等奖加0.8/项,三等奖加0.5/项。获院级一等奖以上加0.5/

:同一项以级别最高的为准,不重复记分。

最多加5

2、在指导学生参赛中成绩突出.

在指导学生参赛中,获国家(部委)级一等奖每项加3分,二等奖每项2.5分,三等奖每项加2分;获省级一等奖每项2分,二等奖每项加1.5分,三等奖每项加1分;获市级一等奖每项加1分,二等奖每人次加0.7分,三等奖每人次加0.5分。

3、学术成果突出

1、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一篇及以上2,在省级刊物发表论文一篇及以上加1分。

2、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并公开发行教材1本及以上分别加2分、1分、0.5分。

3、经认定的校本教材每本加0.5分。

4、积极参与项目建设

1、主持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建设(含课题)的每项分别加3分、2分、1分。

2、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建设(含课题)的每项分别加1分、0.8分、0.5分。

5、在国省市抽考中合格率高

指导市级以上抽考中及格率达90%以上,且在本次抽考学校中排名第1的加3分,排名2~3名加1分。

附表四:

班主任督导考评评分细则

考核项目

工作要求

考核评分标准

备注

一、师德师风情况

10分)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1、有侮辱、殴打学生行为,遭到家长投诉的,一次扣5,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分。

2、上班时间在校内赌博,每发现一次扣10分。

3、有存在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不正派、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扣10分。

5、不承担学院、学生处和教学系部分派的任务的每次扣5分。

6、不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的每次扣5分。

7、参加非法组织,通过网络等媒体散布反动言论的扣10分。

8、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扣1~10分。

9、擅自收取学生费用或将本人处罚转嫁给学生的每次扣10分。

10.工作日喝酒的每次扣5分。

最多扣10

二、班级管理情况

40分)

1、严格班级课堂纪律、自习纪律、就寝纪律、会议纪律管理

1、上课期间有学生迟到的每人次扣0. 1分、旷课的每人次扣0. 5分。

2、自习时间(主题班会、班级活动等除外)有学生无故在教室大声喧哗的每人次扣0. 1分。

3、有学生不按时就寝的每人次扣0. 1分,就寝纪律不好的每个寝室每次扣0. 2分,夜不归宿的每人次扣0.5分,留宿异性的每人次扣1

4、开会时,有学生讲小话的发现一人次扣0. 1分,随意离开会场的每人次扣0. 1分。但每次会扣分最多不超过1分。

5、上课期间有无故滞留寝室的每人次扣0.5分。


2、抓好教室、寝室及所属公共卫生区域卫生管理。

1、教室、寝室物品摆放不整齐的每次扣0. 2分,地上有纸屑等脏物、门窗不擦、天花板有蜘蛛网的每项次扣0. 1分。

2、所属公共区卫生不按规定时间清扫的每次扣0. 2分,清扫不干净的每次扣0. 1分。


3、搞好班级文明建设,加强学生日常文明行为规范管理。

1、发现有学生在校园内抽烟的每人次扣0.2分。

2、发现有学生乱丢乱扔、乱写乱画的每人次扣0. 1分。

3、有打架斗殴、偷盗、敲诈勒索、搞校园帮派的每人次扣1分。

4、有男女学生在校园内搂抱、亲吻的每人次扣1分。

5、学生不佩带胸卡及胸卡不规范的的每人次扣0.1分。

6、有顶撞、谩骂老师、冲击门卫的每人次扣1分。

7、有损坏花草树木、公共设施及公共财物的每人次扣0. 1分。

8、发现有学生赌博、酗酒的每人次扣0. 2分。

9、学生在教室或实习实训场所穿拖鞋、背心以及在公共场所打赤膊每发现一人次扣0. 1.

10、学生留奇头异发的每人次扣0. 1分。

11、班上有学生爬围墙的每人次扣0. 2分。


4、加强班级财产管理。

1、教室、寝室的门窗、玻璃、课桌、床铺、水电设施等公共财物人为损坏,发现一起扣损坏人所在班级的班主任0. 2分。

2、课余时间教室无人时未及时关好电灯电扇,发现一次扣0. 1分。


5、加强学生安全管理。

1、学生在宿舍内烧火、私接电源、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每人次扣0. 1分。

2、本班学生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当日未上报的每次扣5分。

3、本班学生离校24小时以上不知情的每次扣5分。


三、控流保学情况

20分)

切实做好控流保学工作。

以学生注册人数为基数,一年一期流失率在4%以内、其它各期在2%以内的不扣分,超出上述范围,每超1人分别扣1分。(参照星级班主任评定条件)

注:转班、转系、开除(学院正规红头文件为准)、当兵(需武装部信函)、交费休学、因病退学(需凭二甲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校学习的)不计流失,


四、班级学生成绩合格率情况(10分)

要狠抓班级学风建设,努力提高学生成绩合格率和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

1、班级校内抽考科目平均合格率低于95%的扣1分,低于90%的扣2分,低于85%的扣5分。

2、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低于95%的扣0.5分,低于90%的扣1分,低于85%的扣3分。属国考的合格率分别降低10个百分点。


五、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素质及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情况(10分)

1、按学院或学生处要求给学生上好思想政治教育课、文明素养和职业素养课,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

2、积极支持共青团工作,加强班团组织建设。

1、未按要求少上一次课扣1分,少一个备课教案扣1分。

2、班团支部干部配备不齐的扣1分,不按规定出好班上黑板报,每少出一期扣1分,不参加系团总支和院团委组织的社团活动的每次扣2分。

最多扣10

六、考勤情况

5分)

1、按时上下班和参加各种会议。

2、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从事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的事情。

3、不得旷工。

4、每周下早操、课间操、晚自习、宿舍巡查不得少于规定次数。

1、上班迟到、早退和不按时参加会议的每次扣1分。

2、不按规定下早、晚自习和宿舍巡查的每少一次扣1分。

3、旷工一天扣2分。

4、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最多扣5

七、其它情况

5分)


1、本班学生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五种处分,每人次分别扣1分、2分、3分、4分、5分。

2、不按要求和数量及时上报相关资料的每人每次扣0.5分。如:有些班级拖欠20份资料,有些班级拖欠1份资料,都是扣一样的分,有失公平。

3、不按规定组织好本班学生参加学院集体活动的每次扣0.5分。

4、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院或学生处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每次扣0.5分。

5、上报学生各项补助数据不实的每项扣1分。

最多扣5

八、加分项目

1、班级或学生获奖。

2、有学术成果。

3、班级活动有社会影响力。

4、本项论文、项目、课题、教材必须与学生管理相关。

1、班、团集体活动受到学院发文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得第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加0.5分、0.30.2分,受到上级表彰或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每次加0.5

2、本班学生在国家级竞赛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每人次分别加1.5分、1.2分、1分,在省级竞赛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每人次分别加1分、0.8分、0.6分,在市级竞赛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每人次分别加0.5分、0.3分、0.2分。

3、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每篇加1分。

4、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并公开发行的教材1本及以上分别加2分、1分、0.5分。

5、主持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建设(含课题)的每项分别加3分、2分、1分。

6、参与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建设(含课题)的每项分别加1分、0.8分、0.5分。

7、一年一期流失率在4%以内、其它学期在2%以内的,加2分。

8、班级10人以上参加国省市抽考及格率达90%以上且优秀率达50%以上的加3分,达及格率85%以上且优秀率达40%的加2分,达80%以上且优秀率达30%的加1分。

最多加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