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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督导考评方案

衡技院字〔202024

关于印发《2020年度衡阳技师学院督导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

2020年度衡阳技师学院督导考评实施方案》已经院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衡阳技师学院

20201120

发:院领导及各部门

衡阳技师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1120日印发


2020年度衡阳技师学院督导考评实施方案

按照学院《督导考评及奖励办法》要求,督导考评处将于12月下旬对各部门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为了更好地完成本次考评工作,保证考评结果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督导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长:何东球、邱家才

副组长:刘金春、刘忠贤、陈干甲、杨红、陈石义、廖与飞、成朝阳、肖芳、欧阳智勇

员:各部门负责人

下设考评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周鉴

员:督导考评处全体成员、各部门考评员。

二、考评内容与及评价指标

1.考评内容

考评分日常考核、年终考评、部门互评三大类。其中:日常考核主要考核部门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工作纪律及业务管理状况;年终考评主要考核部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年度目标任务、年度重点工作、十三五规划、五大计划等;部门互评主要考核部门工作效能。

2.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分职能处室和教学系(院)两类。职能处室按“职能处室考核评价指标”分项进行,教学系(院)按“教学系(院)考核评价指标”分项进行。具体考核评价指标见下表:

职能处室评价指标

考评分类

牵头部门

考评内容

配分

占比

考评依据

日常考核

督导考评处

日常管理

30%

《职能处室、教学系(院)督导考评评分细则》

督导考评处

工作作风

10%

组织人事处

工作纪律

5%

年度考核

组织人事处

1.党建工作

2.“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主题活动

4%

考核方案

宣传统战部

1.意识形态工作

2.立德树人

3.文明校园创建

8%

考核方案

纪检监察室

党风廉政建设

4%

考核方案

工会

工会工作

2%

考核方案

督导考评处

党政办公室

计划财务处

1.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3.五大计划

24%

考核方案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5%

考核方案

保卫处

安全保卫工作

2%

考核方案

后勤服务处

1.资产管理

2.疫情防控

2%

考核方案

计划财务处

财务收支完成情况

2%

考核方案

部门互评

督导考评处

工作效能

2%

互评方案


教学系(院)评价指标

考核分类

牵头部门

考核内容

配分占比

考核依据

备注

日常考核

教务处

实训中心

学生工作处

督导考评处

1.教学日常考核
2
.实训日常考核
3
.学生日常管理
4
.督导日常考核

30%

职能处室、教学系(院)督导考评评分细则


督导考评处

1.工作作风

2.管理水平

5%


组织人事处

工作纪律

5%

含出勤等

年终考评

组织人事处

1.党建工作

2.厉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主题活动

4%

考核方案


纪检监察室

党风廉政建设

4%

考核方案


宣传统战部

1.意识形态工作
2
.立德树人
3
.文明校园创建

6%

考核方案


工会

工会工作

2%

考核方案


团委

团建工作

2%

考核方案


教务处

教学工作年度考核

10%

考核方案

含教学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世赛及其他教学竞赛、人才培养方案等考核项

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年度考核

10%

考核方案

含班主任队伍建设、班级及学生管理、创新创业、竞赛等考核项

计划财务处

学费收缴、创收

2%

考核方案


招生办公室

招生工作

2%

考核方案


就业指导处

就业工作

2%

考核方案


保卫处

安全保卫工作

2%

考核方案


后勤服务处

1.资产管理

2.疫情防控

2%

考核方案


实训中心

实训工作年度考核

2%

考核方案

含实训室使用率、技能抽考等考核项

培训职鉴部

培训鉴定工作年度考核

2%

考核方案


科研与发展

规划处

1.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2
.科研

6%

考核方案

含多元办学等考核项

部门互评

督导考评处

工作效能

2%

互评方案


三、考评方式

日常考核由院领导巡校、相关职能部门日常巡查、抽查完成。对未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部门按学院《督导考评评分细则》进行扣分并公示。每周一次汇总,结果报督导考评处,督导考评处按月汇总。

年终考评采取平时数据收集、阶段性工作进度跟踪检查、年终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阶段性工作进度跟踪检查由牵头部门自行安排,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立德树人、校园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质量提升计划完成情况等项的年终现场考核由督导考评处统一安排,分组进行。其他考核项的年终现场考核由牵头部门安排。

四、年终现场考核分组与时间安排

1.考核分组

考核分七组进行,本着专业人士做专业事的原则对考核人员进行分组。其中组织人事工作、宣传统战工作、纪检工作考核为第一、二组,年度重点工作、十三五规划、质量提升考核为第三、四组,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工作考核为第五、六、七组。为保证一把尺子量到底,教学系(院)的年终现场考核由第一组、第三组、第五、六、七组共同完成,职能处室的年终现场考核由第二组、第四组共同完成。未参与现场考核的部门的年终考评工作由牵头部门自行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年终现场考核分组表

考核内容

考核组

组长

考核组

副组长

考核组成员

组织人

1.党建工作

2.党风廉政建设

3.意识形态工作

4.立德树人

5.校园文明创建

刘金春

欧阳智勇

朱清如

第一、二组

组织人事、纪检、宣传统战每组各1-2

督导考评处1

1.十三五规划

2.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3.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4.质量提升完成情况

陈石义

成朝阳

聂晓

向清然

第三、四组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党政办公室、督导考评处每组各1-2

督导考评处1

1.教学工作年度考核

2.学生工作年度考核

刘忠贤

廖与飞

周孝汉

彭玉彬

各系主任

第五组:教务处1-2

学生工作处1-2

第六组:经贸系、物流系、电气学院各1

第七组:机械系、模具系、信息系、汽车系各1

督导考评处1

2.时间安排

年终现场考核12月下旬进行,2021年元月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实际时间有可能提前或推后)


序号

检查部门

检查日期

时间段

检查组

检查地点

1

模具设计与制造系

1224

9:00-10:00

第一、三组

模具设计与制造系

2

信息与生物技术系

10:20-11:20

信息与生物技术系

3

机械工程系

14:30-15:30

机械工程系

4

汽车工程系

15:30-16:30

汽车工程系

5

经济贸易系

1225

9:00-10:00

第一、三组

经济贸易系

6

现代物流系

10:20-11:20

现代物流系

7

电气工程学院

15:00-16:00

电气工程学院

8

学生工作处

1225

8:40-9:40

第二、四组

学生工作处

9

教务处

9:40-10:40

教务处

10

公共课部

10:40-11:40

公共课部

11

团委

14:30-15:30

团委

12

工会

15:30-16:30

工会

13

就业指导处

1228

8:40-9:40

第二、四组

就业指导处

14

保卫处

9:40-10:40

保卫处

15

招生办公室

10:40-11:40

招生办公室

16

培训职鉴部

14:30-15:30

培训职鉴部

17

实训中心

15:30-16:30

实训中心

18

计划财务处

1229

8:40-9:40

第二、四组

计划财务处

19

党政办公室

9:40-10:40

党政办公室

20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10:40-11:40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1

后勤服务处

14:30-15:30

后勤服务处

22

纪检监察室

1230

8:40-9:40

第二、四组

纪检监察室

23

组织人事处

9:40-10:40

组织人事处

24

宣传统战部

10:40-11:40

宣传统战部

25

信息与生物技术系

13

9:00-10:00

第五、六组

信息与生物技术系

26

模具设计与制造系

10:20-11:20

模具设计与制造系

27

汽车工程系

14:30-15:30

汽车工程系

28

机械工程系

15:30-16:30

机械工程系

29

经济贸易系

14

9:00-10:00

第五、七组

经济贸易系

30

现代物流系

10:20-11:20

现代物流系

31

电气工程学院

15:00-16:00

电气工程学院

五、年终考评要求

1.所有牵头部门需在1210日前制订考核方案并公示,考核时按照方案中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

2.各部门须抽调工作能力强,对考核评价指标把控能力较强的工作人员参与考评。

3.年终现场考核各牵头部门1224日前须将现场考核所需资料信息及资料整理要求发送至各部门。

4.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本部门的现场考核工作,并指定专人在考核前将待查资料分类整理。

5.现场考核人员通过询问、查看资料等形式对自己所负责的考核条目进行检查,要求做到标准统一,公平公正,对把握不准的内容由考核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6.牵头部门在考核完成后应及时汇总,考评结果报主管领导审核并公示1-2天。元月5日前报督导考评处。

六、督导考评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督导考评综合得分由日常考核得分、年终考评得分、部门互评得分三部分组成。计算方法如下:

1.部门日常考核得分=考核指标配分-日常考核扣分。

2.部门年度考评得分=年度考评评价指标每项得分之和。

其中:年度考评评价指标每项得分=该项考评得分×该项配分占比。

3.部门督导考评综合得分=部门日常考核得分+部门年度考评得分+部门互评得分×部门互评配分占比。

督导考评处将考评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名,并按照《督导考评及奖励办法》规定形成评定等级。定等结果报考评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七、考评结果及应用

考评定等结果报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用于发放2020年度督导考评奖。督导考评处按照《督导考评及奖励办法》规定核算各部门2020年度督导考评奖总量,各部门制订督导考评奖二次分配方案,并按方案进行二次分配,分配表于2020年元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及有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送督导考评处。督导考评处汇总后送领导审批,计划财务处负责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