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技师学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衡阳技师学院是2006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省第一所技师学院。由衡阳市人民政府主办主管,属副厅级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学院以培养技师、高职大专、高技、中专、中技专业人才为主,集高等学历教育、职业技能教育、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公办综合性学院。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衡阳技师学院内设机构25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分别为:组织人事处,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督导考评处,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处,后勤服务处,工会,团委,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室,实训中心,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系,模具设计与制造系,汽车系,信息与生物技术系,经济贸易系,现代物流系,公共课部,培训鉴定部,创新创业学院。
所属事业单位:无
(二)决算单位构成。我院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衡阳技师学2018年部门决算即衡阳技师学院本级2018年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6213.6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共1435.29万元,减少8.85%。2018年度支出总计17115.2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增加367.89万元,增长2.15%。主要是校企合作、技能竞赛、校园招聘、有关领导来院考察、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21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743.46万元,占35.42%,事业收入4685.10万元,占28.90%,上级补助收入4089.13万元,占25.22%,其他收入1696.00万元,占10.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学院支出预算总额17115.28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5591.19万元,占91.10%,支出内容的主要是新进人员,教学设备购置,学生生源增加,工资调整等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4.09万元,占8.79%,农林水支出20.00万元,占0.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43.46万元,比上年减少1491.78万元,下降25.97%。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645.05万元,比上年增加311.40万元,增长4.69%。主要是校企合作、技能竞赛、校园招聘、有关领导来院考察、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645.05万元,其他:教育支出6021.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77万元,农林水支出20万元。主要是校企合作、技能竞赛、校园招聘、有关领导来院考察、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6645.0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778.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90万元,资本性支出751.94万元(含其他资本性支出59.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2.28万元,债务利息支出7.6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64万元,占2.77%;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13万元,占12.9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6个、来宾378人次,主要是校企合作、技能竞赛、校园招聘、有关领导来院考察、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13万元,主要是车辆日常油费、维修保养支出,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学院严格执行财务和专项资金等管理制度,做到了费用支出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无虚列、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设备购置有预算、论证或报告,物资采购严格按政府采购等规定执行,资金规范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院为教育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所以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的收入与支出。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7.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7.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无。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无授予小微企业合同。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共有车辆 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其他用车3 辆。
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2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