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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度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全市各级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以及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中组部 中宣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16〕4号)、《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司发〔2016〕43号)和《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司发〔2017〕7号)的规定,按照国家、省、市“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现就落实省委依治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湘法办〔2019〕12号)精神,做好今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学院2019年度学法考法工作由学院保卫处负责组织。2019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统一在“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网址:www.rufa.gov.cn)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上进行,采取分行业分区域学法考法新模式。参加对象为在职在编县处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学员”)。2019年12月30日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的国家工作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核实确认后,并经单位管理员免考设置的,可以不参加本年度学法考试。

 

二、具体事项

1. 入网。进入“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网址:www.rufa.gov.cn)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账号为个人留存组织人事处的电话号码,密码为六个零(000000)。如遇不能登陆,请联系保卫处高剑平老师(联系电话:13875628369,QQ:14253536)。

2. 网上学法。2019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网上学法时间为7月10日至9月20日,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学员登录“如法网”学法考法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进行学习。学习《湖南省“七五”普法2019读本》、《宪法知识200问》为必修内容,共占60学分,公共选修占40分,修满100分才能参加考试。参加分行业分区域组考的单位,请按照公共选修学分规则和组考行业和区域制定的相关规则设置具体学习时间。

3. 统一考试。全市集中考试时间为9月1日至30日,单位管理员报考时间为8月20日至30日,参加分行业分区域组考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法院、民政、税务、林业部门具体考试时间以省级行业(部门)通知为准,以上部门除参加行业组考之外还可以参加全市统一考试。每场考试时长90分钟,满分100分。每天安排11场,其中上午5场(8:30,9:00,9:30,10:00,10:30),下午3场(15:30,16:00,16:30,),晚上2场(19:30,20:00)。凡在考试前一天未获得100学分或必修分未达60学分的,不能参加考试。各单位管理员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情况,灵活选择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报考工作。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未及格的,可以在10月下旬参加全省统一的补考。

4. 说明。学法考法常见问题及学员简易操作手册已上传至学院职工QQ群。

 

三、结果运用

组织人事处要把学法考法情况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中央、省、市组织宣传司法人社四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凡应参加而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年度考核时应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对补考不合格者,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党政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