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一高级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已由衡发改社[2016]6号文、衡发改审[2018]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使用单位为衡阳技师学院,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人)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衡南县三塘镇人民路5号;
2.3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4330.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661.16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4589.06平方米。地上11层,地下1层,概算控制价为12999.3万元。
2.4工期要求:设计施工总工期为580日历天,其中设计为4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53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2.5.1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2.5.2施工: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国家有关规定及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总承包,不含空调、电梯和教学等相关设备;
2.8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2.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资金实力。
3.5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为投标企业正式职工。
3.6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公司正式职工。
3.7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属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推荐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主办方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3.8.2整个合同的实施由联合体主办方应对招标人和项目使用单位负总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3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4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2012年版)》制定的“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15日17:00时止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分别下载。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未全部下载或未按规定下裁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
6.3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售价500元/份,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如联合体投标需由拟任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
8.补偿费
本项目招标不支付任何补偿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11.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衡阳技师学院
地 址:衡南县三塘镇人民路5号
联系人:陈先生
代建单位(招标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路35号
联 系 人:华先生
电话(传真):0734-8266418 0734-8272188(传真)
招标代理: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话(传真):0734-8217116
招标公告文件下载: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doc (608.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