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技师学院商店招租方案
根据我院商店(含东院)实际经营情况,学院一、二、三、五商店经营者到本学期11月30日止提出自行终止合同。因此,为了做好学院商店下一轮的招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何东球 邱家才
副组长:廖与飞
成员:彭玉彬、邓小礼、罗辉、罗颖、宁忠松、唐新民
(二)工作小组
1:招标小组
组长:邓小礼
副组长:唐新民
成员:李文生、刘友园
职责:起草招标工作方案,负责招标报名,并组织好开标工作。
2:评标小组
组长:罗辉
副组长:宁忠松
成员:罗丽萍 汪双平
职责:负责开标、评标、统计
3:财务小组
组长:彭玉彬
副组长:冯娟
成员:陈雪莲
职责:负责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收取、退还。
4:保卫小组
组长:罗颖
副组长:肖林
成员:周宏亮 蒋高尚 邱龙军
职责:负责开标场地的治安保卫。
二、招标方案
(一)标的物
标的物1:一号商店,位于第一学生食堂北侧旁
标的物2:二号商店,位于学生公寓2栋西头。
标的物3:三号商店,位于振兴桥西头。
标的物5:位于东院老教学楼东头第三间教室。
(二)招标方法
1:方法
采取自行公开招标。
2:招标方案的公布
①公布途径:招标方案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②公布时间:拟定于2018年12月6日
(三)招租期限
共2.5年,即自2018年12月15日至2021年7月15日止。
(四)评标办法
采取最高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身体健康,无违法乱纪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2:投标人具有经营资质和良好的经营能力。
3:投标人所具有的营业执照上应具备“食品成品、成品饮料、南杂百货、日用品、水果”等经营项目。
4:凡在我院经营过食堂、商店的承包人若存在信誉度差、不能按合同履约者,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六)招标报名
1:报名资料
①投标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②投标人健康证原件与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原件与复印件
④承诺书(应包含:自觉遵守学院一切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认真履约,文明经营等内容)
2:报名时间
共3天,即2018年12月7- 12月9日。每天报名时间为:
上午:8:30-12:00
下午:3:00-5:00
3:报名地点
衡阳技师学院办公楼102室。
4:报名联系人
唐新民(联系电话:13807346063)
李文生(联系电话:13575132041)
5:报名规定
①报名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携带好相关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②每个投标人可以在上述标的物中任选两个进行报名。
③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不允许以欺瞒手段进行围标、串标,以经发现,取消招标资格,即使中标、经营了,也要立即终止其合同执行,且履约保证金不退。
④投标人必须是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
(七)开标
1: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①金额与交付方式: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以现金方式交付。
②交付地点:学院计划财务处
2:资格审查
人员:评标工作小组成员
审查对象:①投标人;②报名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③投标保证金收据
审查要求:投标人与证件必须相符。
3:宣布投标与开标纪律与规程
4:宣布每个标的物的投标报价最低下限值
标的物1的下限值:60万元
标的物2的下限值:40万元
标的物3的下限值:30万元
标的物5的下限值:18万元
5: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能低于相应标的物的最低下限值,否则为废标。
6:唱标并统计
7:宣布开标结果
8:确定中标人的规则
①每个标的物的中标人只确定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标人。
②根据投标报价的高低而定,即最高报价为第一中标人,其次为第二中标人,再次为第三中标人。
③若标的物的第一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则自然转入第二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都不予退还。如第二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则自然转入第三中标人,第二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都不予退还。如第三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这个标的物将重新开标。第三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同样不予退还。
④若中标人进场经营后没有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而提前退出经营,但必须经营到本学期结束,而不能在学期中途退出经营,且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视为违约,在退出经营的同时向甲方交纳违约金20万元,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⑤由于每位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的物的报名与投标,因此规定,若某位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的物的投标中都是第一中标人,该投标人只能取其一,且只能是以最高价的标的物为准。另外一个标的物的第二中标人则自然转为第一中标人,并依次类推。
9:中标人签字
10: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地点:院财务处
退款依据:投标保证金收据
11:公示
在学院官网上公示三天
12:开标时间与地点
①时间:暂定为2018年12月15日,最终以电话通知为准
②地点:衡阳技师学院院本部大礼堂
13:开标顺序
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即:
标的物1→标的物2→标的物3→标的物5
(八)签订合同
1:缴纳履约保证金
①支付时间:在签订合同之前2天完成
②支付方式: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学院指定的财务账户即:
收款单位:衡阳技师学院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衡洲支行
账号:70050101312004363
③履约保证金金额
标的物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标的物1 | 100 |
标的物2 | 100 |
标的物3 | 100 |
标的物5 | 50 |
2:交纳管理费:①管理费交纳按年计算,每年按8个月计算,每学期为4个月,管理费必须在每年3、4、5、6、9、10、11、12月份的前一个月的最后一周内交学院计划财务处。2018年下学期管理费在本次开标后按实际中标金额的1/8收取,并在签订合同前交学院计划财务处。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每天按月应交管理费的1%滞纳金处罚。
3:签订合同时间
在中标结果公示三天后以电话通知为准。
4:签订合同地点
学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参加合同签订的人员
学院合同工作小组全体成员。
衡阳技师学院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