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代建单位招标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衡阳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18】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自筹。目前已具备代建单位招标条件,现就其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衡阳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衡阳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
2.2 代建项目名称:衡阳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2.3 代建项目建设地点:衡阳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校园内
2.4 代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6.8亩,总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新建1栋11层的框架结构建筑,项目总投资9500万元(包括建设单位前期已完成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项目勘探;环评登记;项目总概算;规费、附属工程等)。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概算投资额为准。
2.5 代建范围:本项目采用阶段性代建,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从项目可研批复后、代建合同生效开始至工程实体移交为止,对项目委托代建的前期工作、建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室外工程及相关事宜进行全过程管理。具体代办事项包括:
2.5.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代建合同的约定,代建周期内代行项目建设单位的职责,负责项目及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2.5.2依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编报施工图设计;
2.5.3依法组织开展项目施工、监理及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负责协调工程造价编制与审核(含落实预算财政评审)、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并将招投标情况、签订的合同按有关规定报发展改革、财政和使用单位备案;
2.5.4办理施工、节能、环保、消防、人防、园林、市政等有关报批手续;
2.5.5会同使用单位按项目进度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并按月向发展改革、财政和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
2.5.6组织管理工程结算,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结算财政评审;
2.5.7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代建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2.5.8按代建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项目实体移交手续;
2.5.9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
2.5.10按有关规定要求和代建合同约定,做好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服务工作;
2.5.11代建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其他工作。
2.6 代建投资控制目标: 9500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设计概算投资额为准。
2.7 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现行验收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2.8 代建项目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2.9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求,代建单位无违法违纪行为。
2.10 代建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施工阶段以施工合同为准;竣工验收备案后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的期限,以代建合同约定为准。
2.11 其他需要特别告知的代建项目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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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 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查询网址为http://218.76.24.105:88/);
- 在满足3.2条的基础上,必须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建筑专业甲级或综合资质、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资质、工程咨询建筑专业甲级或综合经济甲级、房地产开发一级;
- 信誉要求
(1)未被依法责令停业;
(2)近三年承接的项目未发生过较大以上责任事故;
(3)近三年内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4)未被禁止参与代建活动;
(5)未被列入湖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的失信企业黑名单;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已在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登记备案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具有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资质: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或投资项目管理师;
- 具有代建项目经理经验,或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投资总额4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别项目负责人经验(包括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已批复的可研报告的编制负责人、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已批复的项目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盖章的注册造价师、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规定承担项目管理业务的项目经理) ;
- 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为投标人正式职工(须提供近六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证明原件,事业单位因政策原因暂无法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可只提供医疗保险证明),本条4.1款所要求的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拟任代建项目经理不得参与其它正在实施或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或已公示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尚未发布中标通知书的代建、工程项目管理、监理、设计、咨询、造价、施工、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依法取消、依法变更的除外);
-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不允许担任代建项目经理的其他情形。
- 评标办法
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拟任代建项目经理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述标,述标顺序为开标顺序,时间为10分钟以内。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根据衡阳市电子招标改革有关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6.2 网上报名方式: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相关资料及补充文件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未按要求下载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资格;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请于开标现场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
- 现场勘察
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报名前由法定代表人与项目负责人同时到招标人了解项目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取得招标人签署的现场勘察证明,现场勘察证明附在投标文件内。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6.2款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电话:0734-885771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阳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衡南县三塘镇人民路5号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86747340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名爵大酒店22层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734-8518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