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5〕197 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31 号)等文件精神, 并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培训补充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7 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衡阳技师学院为立足于转变我院学生的就业观念、萌发自主创业思想、激发创业热情,最终实现以创业形式稳定就业。衡阳技师学院创业定点培训机构,拟从三月份起在全院全面启动创业培训,为搞好今年的创业培训,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培训,并通过培训,转变学员就业观念,激发创业激情,使真正具有创业意向和具备创业基本条件的创业者,坚定创业信念,掌握创业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微、小、中型企业的创业。
二、组织领导
为搞好本次培训,做到有序培训、严格管理、控制资金、确保质量,在院党委的指导下,成立由院长亲自挂帅的创业培训组织机构如下:
总指挥:邱家才
主管领导:陈干甲、刘忠贤、廖与飞、成朝阳
组员:张良、尹南宁、向清然、周孝良、周金明、阳小礼、谭小军、邹龙军
工作人员:培训鉴定部全体工作人员
项目负责:张 良
项目责任人:张友春、周文霞
三、培训对象
我院即将就业且年满16周岁的应届毕业生。
同时鼓励并欢迎年龄18周岁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它社会学员凭相关证件报名参加:
1、我院及其它大、中专院校往届毕业生
2、复员、退伍、转业军人
3、农村户籍人员
4、下岗职工
5、其它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条件的群体;
四、培训内容
对学员进行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创办你的企业等相关理论知识培训,系统介绍开办企业的十个步骤,帮助学员完成自己的《创业计划书》。并指导创业和后续服务。学员培训合格后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步骤
1、请各系对2019届即将就业且年满16周岁的应届在校人员进行摸底,宣传创业培训精神。
2、组织学员进行创业培训报名,按创业培训学员名单表(见附表一)登记造表,于三月二十日前发到培训部邮箱69170157@qq.com。报名时请学员填写好创业培训学员入学登记表(见附表二)、签好培训补贴代为申请协议(模版见附三),收集好学员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份,并全部按花名册顺序整理好,开班时交于创业培训项目负责人。
3、特别说明:凡是我院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交建档立卡贫困户手册复印件。培训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人每天补助20元生活费(发放餐票)。
四、培训时间
按照附表四的培训课程安排组织培训,培训时间为八天,合计56课时(每天七课时)。
建议系、部对参加创业培训学员班级停课培训
六、培训方式
由衡阳市就业服务处统一安排具有SIYB创业培训授课证书的教师授课,集中培训时间为八天,晚上及课后由培训老师和班主任指导学员完成《创业计划书》,并指导学员创业和后续跟踪报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