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委监委原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副厅长级专职纪检监察员、一级巡视员徐健生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铜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徐健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高检网2023-11-06)
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原副厅长级专职纪检监察员、一级巡视员徐健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3-05-23)
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省纪委监委原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副厅长级专职纪检监察员、一级巡视员徐健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健生理想信念缺失,私欲膨胀,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放贷获取大额回报;毫无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健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健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3-10-09)
2023年12月25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八纪检监察组原副厅长级专职纪检监察员、一级巡视员徐健生受贿一案。
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健生利用担任黔西南州煤炭工业局局长,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省监察厅派驻省能源局监察室主任,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人员在煤炭经营、煤矿转让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41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徐健生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徐健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徐健生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庭审。
(铜仁中院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