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徐志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娄底市监委监察调查。
(三湘风纪 2023-02-06)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原院长杨栋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三湘风纪 2023-06-28)
日前,经湖南省纪委监委批准,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娄底市监察委员会对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徐志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志雄
●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活动;
●违反廉洁纪律,为相关合作企业招揽生源,收受招生回扣;
●违反工作纪律,在合作办学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给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打牌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合作办学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志雄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徐志雄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经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务会和娄底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娄底市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清廉娄底2023-08-02)
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栋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栋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薄,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反工作纪律,独断专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无视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私欲膨胀,靠教育吃教育,以学谋私,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栋梁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栋梁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三湘风纪2023-09-23)
9月23日下午,学校党委书记杨翠明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通报中共湖南省委对杨栋梁严重违纪违法进行处分的决定。
会议指出,中共湖南省委对学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杨栋梁给予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勇于自我革命、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坚强意志,充分体现了省委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省纪委监委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的一贯立场,再次释放出管党治党永远吹冲锋号、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学校党委、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从杨栋梁严重违纪违法案中,深刻吸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议强调,杨栋梁案充分暴露了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短板,在办学思想上的偏差。新一届党委要切实扛牢扛实管党治校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监督,深入开展“以学谋私”专项整治和“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腐败和作风问题,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堤坝,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推动学校党风政风教风学风持续向上向善。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持续纠治“四风”完善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决定对全校干部职工实行“约法三章”,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3-09-23)
10月24日,学校党委印发了《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规范办学行为“十条禁令”》。文件出台后,在学校师生和社会中引起了热烈反响,各部门、二级学院和各级党组织正积极组织学习。为了让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从思想上认识到党委出台“十条禁令”的背景和意义,明确落实“十条禁令”的基本要求,学校纪委对文件进行了全面解读,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学校出台规范办学行为“十条禁令”的背景是什么?
答:出台规范办学行为“十条禁令”是学校党委面对新形势、新环境、新任务采取的一项重大治理措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深刻的现实背景:
第一,出台规范办学行为“十条禁令”是学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党的二十大强调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从而对教育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作为高等院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事业发展成败的最高标准。办学行为体现办学思想和办学方向,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办学行为规范不规范,是一所学校是否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办学目标的最直接体现。学校党委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通过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明确办学思想,坚定办学方向,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变为办学治校的重要行动。
第二,出台规范办学行为“十条禁令”是学校坚持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教育系统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指明了方向。推进依法治校,是学校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是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教育部、省教育厅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就高等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出明确要求,印发了一系列文件。学校为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在依法治校方面做了系列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还有不小差距。学校党委需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校力度,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与方式,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特别是在规范办学行为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以此为着力点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三,出台规范办学行为“十条禁令”是学校以案为鉴、边整边改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高等学校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强化严的氛围,进一步巩固良好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但是高校领域腐败现象依然多发、频发,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战略部署,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今年以来,我校连续发生两起干部腐败案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充分暴露了学校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短板和不足。案发后,学校党委痛定思痛,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压紧压实管党治校责任,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教育领域“以学谋私”专项整治、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出台规范办学行为“十条禁令”充分彰显了学校党委从严管党治校、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的信心和决心。
第四,出台规范办学行为“十条禁令”,是学校主题教育的重要成果。今年4月份以来,学校党委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总目标,坚持以主题教育破题、以调查研究开路、以真抓实干求变,着力解决学校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和师生急难愁盼的焦点问题。在“走找想促”活动中,学校党委以问题为导向,对以前办学行为上的失误偏差、内部管理上的薄弱进行了全面反思,深刻认识到,守正才能创新,规范才能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办学,始终坚持从严管党治校,只有这样,学校才能健康发展、行稳致远,顺利实现第三届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
二、出台规范办学行为“十条禁令”对学校发展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答:《规范办学行为“十条禁令”》是我校办学以来第一个全面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也是近年来学校依法办学一项重要的制度性成果。“十条禁令”的出台,对学校高质量发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保障作用。
第一,“十条禁令”的出台有利于防范廉政风险,预防干部腐败。“十条禁令”既管事,也管人。“十条禁令”所涉及的领域和环节,也是学校腐败风险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对学校干部职工来说,“十条禁令”条条都是“禁区”“雷区”,条条都是“高压线”。出台规范办学行为“十条禁令”,就是要明规矩、定底线,让广大干部职工心有所畏、行有所止,防止权力被乱用,从制度上防止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以学谋私”、从教吃教等腐败现象,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第二,“十条禁令”的出台有利于强化内部治理,提高管理质效。“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一个单位的管理都需要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作为保障。“十条禁令”涉及学校招生录取、校企合作、继续教育、实习实训、学籍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主要办学行为,是学校办学的规矩和准则,也是办学行为负面清单,这些规矩和准则明确了纪律框框,划清了权力边界,对于推进内部科学治理、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
第三,“十条禁令”的出台有利于维护办学环境,提升学校形象。办学行为,关乎教育公平正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办学不规范,不仅会给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损害,还会直接破坏学校的形象和声誉,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大局。“十条禁令”对内是禁令,对外是宣言,是学校向社会的庄严承诺,对于营造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发展环境,提升学校办学形象,提高学校的社会美誉度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制订规范办学行为“十条禁令”的依据是什么?有何实施要求?
规范办学行为“十条禁令”主要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上位文件和学校实际制订。上位文件主要包括:1.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2.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湘教发〔2009〕60号)5.《湖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6.湖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管理的规定》(湘教发〔2023〕6号);7.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湘治教费办通〔2023〕6号);8.湖南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8号)。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的价值在于落实。要让“十条禁令”真正“长牙”“带电”,成为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抓好“十条禁令”的执行和落实。
要切实增强观念。全校干部职工从上到下要深刻认识到依法办学治校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规范办学、秉公用权的观念和意识,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十条禁令”的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入领会禁令精神,熟知禁令内容,真正入脑入心,牢固树立严格执行禁令、“不越雷池一步”的思想意识,把执行“十条禁令”转化为工作标准和行动自觉。
要坚决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要把规范办学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十条禁令”落到实处、管出成效。一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在“禁令”执行上作表率,严格按照“禁令”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当好遵守制度的带头人、执行制度的铁面人。二是要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要对照“十条禁令”要求和各自职能职责,守好“责任田”,要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厘清责任链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项业务工作始终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要严格执行制度。要确保不违反、逾越“十条禁令”,最重要的是要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要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遵守相关业务流程,该评估的要评估,该审计的要审计,该报批的要报批,该备案的要备案。要认真执行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涉及重大办学行为事项,必须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要严格落实学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涉及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事项,必须履行请示报告程序,不得越权办事、自作主张。
要认真抓好监督。要完善办学行为预警监测、评估引导、应急处置、纠错完善等监督机制,让权力始终在监督中运行,办学行为始终在监督中实施。纪检、审计、财务等监督部门要主动作为,提前预防,加大对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要畅通民主监督渠道,推进事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要充分发挥业务活动督导员、党风廉政特约监督员的作用,提高监督质效。
四、对违反“十条禁令”的行为将如何处理?学校有哪些保障措施?
执纪必严,违法必究,法纪是制度执行的最大保障。为保障“十条禁令”贯彻落实,学校将建立健全违规办学行为追责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究、问责必严,对违反“十条禁令”的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并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要求,不仅要查违规行为,还要查违规行为背后的腐败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违反“十条禁令”的行为,学校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3-11-02)
日前,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栋梁(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栋梁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栋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12-14)
为加强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持续净化校园政治生态,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拒腐防变能力,12月14日上午,我校在雨花校区多功能报告厅召开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大会。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曾市南出席会议并作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指导报告。学校党委书记杨翠明主持会议。
曾市南指出,杨栋梁、徐志雄案件的查办,充分体现了省委、省纪委监委坚定不移推进高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释放了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学院党委和全校干部职工要深刻吸取案件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教育领域严的氛围没有完全形成”的重大政治判断,深刻领会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党组对教育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法律意识,遵纪守法,秉公用权,立德树人,永葆初心。
曾市南强调,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是学校各级党组织必须担负的政治责任,也是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契机。学院党委要坚持以案促改,将“三不腐”融入清廉学校建设中,贯穿管党治校全过程,认真落实厅党组《关于做好易鹏飞和杨栋梁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尤其是抓好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的集中教育,深化高校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曾市南要求,学校党委和纪委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党组的相关工作要求,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敢于善于斗争,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杨翠明代表学校党委作表态发言。他表示,驻厅纪检监察组来校召开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大会,充分体现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党员干部的严管与厚爱,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学校党委将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按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建议和本次会议精神,全力抓好以案促改工作。学校领导班子、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将痛定思痛,以案为鉴,以点带面,全面反思,为持续巩固和完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慧平、第一纪律审查处处长刘卫平、第三纪律审查处黄栋及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及教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3-12-16)
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持续净化校园政治生态,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拒腐防变能力,12月14日上午,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召开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大会,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曾市南出席会议并讲话,学院党委书记杨翠明主持会议。
会上,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通报了杨栋梁严重违纪违法案的有关情况,杨翠明代表学院党委作表态讲话。
在全省开展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中,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严肃查处了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领域违纪违法系列案,先后对学校原院长杨栋梁、继续教育学院原院长徐志雄予以留置调查,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还分类处理了52名涉案人员。曾市南指出,对该系列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省委、省纪委监委坚定不移推进高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体现了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一贯立场和政治担当,必须深刻汲取管党治党不力、偏离正确办学方向、群体性违纪违法、“官商不分”、“以学谋私”、监督失管缺位等教训,痛定思痛,知耻而后勇。
曾市南强调,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是各级党组织必须担负的政治责任,也是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契机。学院党委要坚持以案促改,将“三不腐”融入清廉学校建设中,贯穿管党治校全过程,认真落实厅党组《关于做好易鹏飞和杨栋梁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尤其是抓好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的集中教育,深化高校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曾市南要求,学校党委和纪委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党组的相关工作要求,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敢于善于斗争,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杨翠明表示,驻厅纪检监察组来校召开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大会,充分体现了上级对党员干部的严管与厚爱,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学校党委将以案为鉴,正视问题,深刻反思,坚决扛牢管党治校主体责任,按照省纪委监委下发的纪检监察建议和本次会议精神,以点带面,全力抓好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工作,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驻厅纪检监察组第一、第三纪律审查处有关同志,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及部分教师代表参加会议。
(湖南省教育厅2023-12-19 )
12月19日下午,学校“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第十二次集中学习在天心校区北院第一会议室举行,党委书记杨翠明主持并讲话,校长蒋阳飞等党政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会上,党委副书记唐文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关于深入学习推广“四下基层”制度的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并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纪委书记王平领学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传达了《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曾市南在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大会上的讲话》《省纪委监委关于杨栋梁案以案促改的纪检监察建议》。
杨翠明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开好民主生活会不仅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更是全面从严治党、改善干群关系、涵养政治生态的需要。全校党员干部要把杨栋梁案以案促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委厅部署要求上来,认真领会曾市南组长在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钟长鸣,增强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要坚持把纪律作风建设贯穿日常工作全过程,扎实推进“两带头五整治”,严守纪律红线,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高标准高质量开好此次“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杨翠明强调,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充分发挥“四下基层”的优良传统,为师生服务解难题,以学习筑牢政治忠诚,以学习提升工作本领,提高“政治三力”,不断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目标而团结奋斗。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3-12-21)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规范办学行为“十条禁令”
为推进依法办学治校,维护师生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提升学校办学形象,根据中央、省有关规定和学校章程,就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定“十条禁令”:
一、严禁违规招生。严禁学校内设机构和师生个人私自组织招生,严禁以合作或联合办学名义由其他中介机构、单位组织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买卖各类生源与招生计划。严禁违规录取学生和计划外招生。
二、严禁违规出租办学场地。严禁出租校内场所和设施给社会机构或个人开展高等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严禁违规出租校内场所和设施给企业、个人经商、营业。严禁违规利用校内场所为校外人士设立实验室、工作室、创作室。
三、严禁违规联合办学、校企合作办学。严禁任何内设机构对外设点办学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办学。严禁任何内设机构、个人转移、下放、出让学校的收费权、管理权、办学权、招生权和教学权。严禁内设机构擅自开展校企合作办学,严禁将校企合作项目全程交由合作企业实施,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应由学校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承包、转包给合作企业,严禁以校企合作名义将学生全程委托给合作企业或其他机构进行培养。
四、严禁违规举办学历继续教育。严禁违规与社会企业或助学机构联合举办学历继续教育,严禁开展备案范围以外的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招生,严禁违规设立各类学历继续教育、成人高等教育校外站点。
五、严禁违规项目外包。严禁未经学校批准将教学、实习、培训等项目整体外包。脱产学习超过一个月的非学历教育、受委托的干部培训项目,严禁委托给社会培训机构,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
六、严禁违规乱收费。严禁任何内设机构、组织、个人未经学校研究批准,私自设立面向学生、合作单位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代收费,严禁以接受捐赠等名义乱收费。严禁企业以校企合作名义向学生直接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
七、严禁违规转专业、办发毕业证。严禁违规调整新生录取专业,严禁违规办理学生转学和转专业手续。严禁对达不到毕业条件的学生私自“放行”、发放毕业证书。严禁随意变更学历证书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专业名称、学制。
八、严禁违规组织实习和社会服务。严禁未经学校批准设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组织学生进行教学实习、顶岗实习。严禁组织学生从事与专业毫不相干的顶岗实习。严禁私自组织学生参与有偿社会服务,严禁组织、介绍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九、严禁违规聘任人员。严禁内设机构私自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聘用聘任工作人员。严禁内设机构、个人私自聘请校外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学业导师。
十、严禁以学谋私。严禁任何部门、学院、组织、个人利用学校招生、考试、实习、培训、合作办学等办学行为谋取个人私利,从教吃教。
(省教育厅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