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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拒收“红包礼金”化为思想自觉

  近日,湖南省纪委印发《关于撤销廉政账户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通知》, 以“零容忍”的态度从八个方面就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作出了规定,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三湘风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经过近几年的反腐斗争,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红包礼金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的红包礼金这股歪风得到了有效狠刹,红包礼金“不敢收、不能收”的共识已然形成,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抱有一丝侥幸心理。比如,有的把“敢收、能收”的留下,“不敢收的”上缴;有的“拿大头缴小头”,把缴款当做“自证清白”;有的被举报后,就急急忙忙把钱往廉政账户里一缴,试图瞒天过海……以上种种情况说明在“红包礼金”面前,党员干部“不想收”的自觉还没有完全形成。

  习近平总书记反腐强调“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撤销廉政账户,取消“缓冲区”,明确给“红包礼金”问题划出法纪红线,就是要打消少数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不给任何空子可钻,倒逼形成“不想收”的思想自觉。笔者认为,要做到这一点,需要从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发力。一是要“敲响廉政的警钟”,使收“红包礼金”者不想收。抓好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利益观,自觉抵制“红包礼金”之风的侵蚀。充分运用反面典型和忏悔材料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案件,以案释纪,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抵御“红包礼金”的免疫力。二是要 “扎紧制度的笼子”,使送“红包礼金”者无需送。建立健全包括干部选拔任用、首问责任制、承诺服务制、限时办结制、办结公示制在内的各项制度,从而防止以“红包礼金”开道的买官卖、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等问题。要将所有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坚决清理取消“小金库”,断绝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的主要财源。三是要“拿起纪律的板子”,使人不敢收送“红包礼金”。对收受“红包礼金”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同时加大经济追缴力度,足额清退查实的违纪金额。此外,在坚决查处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的同时,加大对违规赠送“红包”礼金问题的处理力度,形成双向打击,将违规送“红包礼金”者列入“不守诚信者”黑名单,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办。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行百里者半九十,越到紧要关头,越要坚定必胜的信念,越要有一鼓作气,攻城拔寨的决心。”红包礼金陋习积弊已久,具有顽固性、隐蔽性,但只要我们保持坚定不移的信心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坚持严字当头、常抓不懈、露头就打,我们就一定能够祛除“红包礼金”这一顽疾陋习,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就不会再有任何“想收”念头。长此以往,拒收“红包礼金”就必然会形成行为习惯、化为思想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