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案例
1.湖南省安乡县人大违规修建楼堂馆所、购置公务用车和公款旅游,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魏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潘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瞿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李某某,2012 年至2015年同意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楼堂馆所改造工程,以及同意超标准改建领导办公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认定
违规决定或者批准兴建楼堂馆所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表现之一。 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 是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的建设,从立项、审批、建设到运营管理,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但有些领导干部就是视而不见, 打“擦边球”,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更为严重的是,在违规的背后,存在着权力寻租、权力滥用、诱发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滋生腐败现象的可能。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下大力气治理楼堂馆所违规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这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对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的清醒认识,彰显了厉行节约、狠刹奢侈浪费之风的坚强决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一些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等不良风气并未完全刹住。有的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办公楼,有的违规建设,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扩大建设规格,建筑面积严重超标,有的违规筹措建设资金,不惜举债、摊派,甚至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有的甚至暗箱操作,利用修建楼堂馆所之机实施权力寻租、以权谋私等不法行为。这些不良风气和现象,是严重的铺张浪费行为,也是一种滥用权力的腐败行为,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必须坚决纠正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