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是关系发展稳定和民生福祉的大事要事。在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借此挖“坑”设陷, 利用“高薪低门槛”“付费内推”“付费实习”等手段诈骗钱财,损害毕业生就业权益,甚至误导诱骗一些大学生从事传销、信息网络犯罪等活动。请同学们认真了解常见的就业陷阱,并做到“五防三要”,避免踩“坑”。 “五防“主动避开陷阱 一防黑中介。“黑中介”是指非法机构以介绍工作为名,向求职者收取高额中介费,却找借口拖延或直接不履行合同。凡是在求职中遇到此类情况,应立即求助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二防乱收费。“乱收费”是指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以用工为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服装费等费用,再以各种理由拒绝毕业生入职或中途辞退。《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凡是在求职中遇到此类情况,要谨慎应对,拒绝支付入职前要求缴纳的各种非法费用。 三防培训贷。“培训贷”是指某些机构以高薪就业为诱饵,向毕业生承诺培训后包就业,但须借贷支付培训费。个别公司人员甚至手把手教如何使用贷款软件。凡是在求职中遇到此类情况,切忌轻率借贷支付相关费用,要核实招聘企业的工商注册、企业信用等信息。 四防付费实习。“付费实习”是指某些机构向毕业生承诺提供高薪行业实习岗位,但毕业生须缴纳相关服务费用。凡是在求职中遇到此类情况,不轻信无任何要求且薪资待遇异常高的招聘信息,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五防非法传销。“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其以购买商品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中,存在所谓“校园创业”的视频账号,吸引大学生付费加盟,实为不断发展下线,收取费用。凡是在求职中遇到组织者收取入门费,让参与者通过层层发展人员而获取报酬的,应立即远离。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者被骗,立即拨打110报警。 牢记“三要“秘籍 一要增强求职安全意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就业指导和安全教育课程,增强识别就业“陷阱”的意识与能力,不走所谓的“求职捷径”。 二要使用正规求职渠道。毕业生可通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高校就业网站、国聘平台等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和高校的校园招聘等正规途径获取就业信息。 三要运用法律维护就业权益。了解学习就业有关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如在求职中确有遇到侵害本人合法权益情况,要积极收集并留存有关证据,及时向学校求助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不要停止奔跑,不要回顾来路,值得期待的在前方,希望所有的同学以希望启程,以心仪工作开启下一段人生旅程。 教育部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监测工作,专门下发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通知,召开各省教育部门核查部署会议。近日,教育部派出多个工作组,赴各省开展专项核查,严查就业数据弄虚作假。 教育部工作组以直奔主题、直插一线的方式,深入高校、院系,通过检查就业数据自查清单、核对自查报告、抽查相关就业佐证材料,结合有关问题举报线索和存疑信息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和现场约谈,对高校规范开展毕业去向登记监测、严防就业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况开展了针对性核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地方和高校立查立改、及时纠正;对经核实存在虚假签约、虚假证明等违规行为的,责成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高校和人员责任,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规定: 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 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 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严守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底线,严格审核每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重点核查灵活就业等相关数据,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就业违规行为。 教育部和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已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就业违规问题举报。对相关举报信息,督促各地逐条核实,举报一个、查处一个。教育部已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发送信息,提醒毕业生及时登录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https://dj.ncss.cn/)确认本人毕业去向信息。8月起,还将委托国家统计局和第三方调查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抽样调查。 教育部将继续督促各地各高校严格落实就业监测工作要求,实事求是、规范有序推进就业工作,严防就业数据失真。同时,指导各地各高校持续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并会同人社部门帮助未就业毕业生尽早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