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管理局纪检监察工委原副书记杨春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吉安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春华,男,汉族,1978年4月出生,江西永新人,在职大学学历,1997年11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11月至2016年11月,历任吉安市永新县象形乡财政所干部,石桥镇财政所所长,高桥楼镇财政所所长,高桥楼镇人大副主席、副镇长、党委委员,龙源口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吉安市供销社财务科科长; 2016年11月至2020年11月,历任吉安市纪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副组长,吉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一级主任科员(其间:2017年11月至2020年3月,挂职任井冈山市纪委副书记); 2020年11月至2021年8月,历任吉安市纪委市监委正科级干部,第八审查调查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2021年8月至2023年7月,井冈山管理局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 2023年7月,免去井冈山管理局纪检监察工委副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