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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山东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原组长岳德川受贿案一审公开开庭

山东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原组长岳德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3-08-29)


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原组长岳德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岳德川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家风不正、家教不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岳德川执纪违纪、执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岳德川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4-01-19)


5月17日,由德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山东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原组长岳德川受贿一案在德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岳德川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德州市检察院指控:2010年下半年至2023年6月,被告人岳德川利用担任枣庄市薛城区委书记,东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烟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省委第十三巡视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规划调整、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6万余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岳德川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岳德川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近二十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05-18 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