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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临沂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马崑决定逮捕

临沂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马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3-09-25 15:00


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临沂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马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不正、家教不严;公器私用,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4-02-05


山东省临沂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马崑(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马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高检2024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