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芾(?—1276),字叔章,南宋抗元名臣,衡州人(今湖南衡阳人),历任南安司户(主掌地方上户口、钱粮、财物的官员)、祁阳知县、德清知县、临安府尹(始于汉代之京兆尹,一般为京畿地区的行政长官)、湖南提刑(宋代特有的一种官员,行使司法、监察职能)、湖南安抚使(宋代重要地方往往带安抚使,兼综较大地区之军民两政,有“帅司”之称)兼湘潭知县、潭州知府兼湖南安抚使。李芾秉性刚直,忠心报国。德祐元年(1275)元军大举南侵时,李芾临危受命,冒死赴任,率领潭州(今湖南长沙)军民奋起进行了一场英勇的保卫战,坚守城池4个月之久,重创元军。他死守潭州的壮举,表现出崇高的民族气节,在历史上写下了不朽的一页。
▲李芾
李芾:不畏权贵得罪奸相被罢官 李芾代理湘潭知县时,北方国土已大片沦陷于元军,战事紧迫,征收的赋税大增。湘潭县有许多大族巨户不愿交赋税,前任知县束手无策、不敢冒犯,只好将赋税摊派到普通百姓身上。“李芾到任后办事公正,不避权贵,要求一律按核查的户籍交赋税,极大地减轻了百姓的负担。” 任浙江德清知县时,正值浙西饥荒,他设置“保伍”(古代基层户籍编制)组织居民赈灾救济,救活的百姓数以万计。德清县有方士煽动百姓作乱,聚众数万,朝廷派遣李芾讨伐,因李芾一心为民的声名远播,盗贼听闻,立即溃散。 咸淳元年(1265),李芾被重用为临安府尹。临安是南宋的政治中枢,李芾不敢懈怠,勤于政事。他精力过人,尽忠职守,常常是早上办理公务直到晚上,仍无倦怠之色;晚上往往工作到三更天才去休息,却在五更天又起来处理公务了。当时临安府尹头上直接顶着皇上和京城中的各种权贵,因此很容易得罪朝中大臣。正值奸臣贾似道当权,之前的府尹都是事无巨细先禀告宰相贾似道才能实行,唯独李芾没有这么做。当时福王府有逼迫他人致死的,贾似道极力为之营救,李芾坚持法办,写信往复辩论,终于把凶手绳之以法。一次,李芾外出巡视火器具的制作情况,发现有老百姓不按规定制作火具,李芾询问原因,回答说:“是贾似道的家人。”李芾立即按律对这人施以杖刑。贾似道知道后大怒,指使台谏大臣诬陷李芾犯有贪赃罪,罢免了他的官职。宋史评价他“为人刚介,不畏强御,临事精敏,奸猾不能欺”。李芾虽手握实权,却居官清廉,克己奉公,直到他被陷害免职,家中也没有多余的钱财。《宋史》记载其:“平生居官廉,及摈斥,家无余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