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克明(1298—1376),字日升,号楚庵,元代衡山义城乡十三都(今湖南省衡东县霞流镇)人。元延祐四年(1317),湖广乡试,何克明居榜首。次年,赴大都(北京),会试、廷试连获第一。三元及第,何克明成为衡阳历史上第一位状元。在任衡阳路推官期间,何克明履职尽责、勤政爱民、疾恶如仇,对贪官污吏敢于碰硬,留下了“何青天”的美名。
何克明:惩恶扬善的高洁状元 元仁宗延祐四年(1317)八月,湖广乡试开考,19岁的何克明一举夺魁,高居榜首,中湖广丁巳科解元。次年赴大都(今北京)参加会试、廷试,连获第一,状元及第。他连中三元,名震京师,为湖广及衡岳大增光彩。家乡人燃放鞭炮,张灯结彩,以示庆贺。 何克明虽然状元及第,但仕途并不如意。因为元代虽沿袭唐宋科举制,蒙族统治阶级只是为了笼络汉人,并不想真正重用汉人。何克明很有政治抱负和才华,却被派往江西上高县担任知县,皇上给他个七品正堂。对此他心知肚明,二话没说,心胸坦荡离开了京都。 何克明任职上高县知县后,做事勤勉,勤政爱民。上高县水利失修,田野荒芜,水旱灾害频发。于是,他跑遍了田间地头,带领下属和一众百姓,兴修水利,开荒造田;给县民提供各类生产物资,大力发展农业经济。其时百姓税负较重,他酌情减免。灾荒之年,百姓流离失所,他开仓放粮,施以救济。 县里有豪强之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前几任县官为避免麻烦,往往听之任之,甚或与之沆瀣一气。百姓往往敢怒不敢言,无可奈何,吃了亏只能忍气吞声。何克明到任后,对于气焰嚣张、民怨较大的几个豪强予以严惩。从此县里的豪门富户安守本分,不敢妄为。同时,他又大力搜捕盗贼,保境安民,县境内的治安状况大为好转。 在上高知县3年任期期满后,因政绩突出,何克明被提升为衡州路推官,负责辖境内的司法审判工作。这可是个得罪人的苦差事,很多担任此职的官员对于那些有靠山、有背景的人都不敢碰触,遇到事情只会和稀泥了事。何克明主持这项工作以后,昼夜不息,清理积案,始终为民做主,秉公办事。对于那些有靠山和后台的贪官污吏,他敢于硬碰硬,惩恶扬善,伸张正义,宁愿丢掉乌纱帽,也决不屈从。在衡州任职期间,他办理多起棘手的案子,留下了“何青天”的美名。 作为衡阳历史上第一位状元,长久以来,何克明的生平故事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至今衡东人常常提起霞流镇曾经有座何家箭楼,就是状元何克明为了抵御土匪、护卫乡邻,倾尽积蓄建造的。据说,何家箭楼当时建在平田村蛇形山上,足有7层高,登楼而望,衡州城尽收眼底。箭楼落成后,土匪便不敢再来何克明家乡骚扰,当地老百姓过上了太平日子。虽然箭楼早已不可寻,但何克明无私为民的精神长存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