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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学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学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福建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学忠简历


刘学忠,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福建福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

1996年8月至1998年4月,任福建省旅游局计财处副处级调研员;

1998年4月至2001年2月,任福建省旅游局计财处副处长;

2001年2月至2004年3月,任福建省旅游局计财处调研员;

2004年3月至2005年10月,任福建省旅游局计财处处长;

2005年10月至2012年10月,任福建省旅游局市场开发处处长(其间:2007年11月至2009年10月在屏南县挂职任县委常委、副书记);

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福建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福建中旅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5年11月至今,任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福建省纪委监委2023-10-17


日前,经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纪委监委对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学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学忠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生活纪律;靠企吃企、损公肥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得贷款、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钱款。

  刘学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学忠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4-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