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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受贿案一审宣判

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7-04-17 11:30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张化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长期利用巡视权违规干预插手被巡视单位相关工作,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他人出资购买的汽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化为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长期从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知纪破纪、执纪违纪,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给中央纪委机关及中央巡视组良好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化为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7-08-02 09:00


5月2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宣判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化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张化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4年,被告人张化为利用担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中央巡视组副部级巡视专员、中央第一企业金融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房产销售、案件调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给予的字画、金条、玉石、珠宝首饰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84.93万余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化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张化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9年05月27日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