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黔西市重新镇政府原四级主任科员聂尧继骗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问题。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聂尧继在担任原黔西县花溪乡副科长级干部期间,在通组路施工中多次违规采取重复报账的方式骗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聂尧继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3年8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金沙县禹谟镇政府原四级主任科员唐德松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唐德松在担任高坪乡村镇规划建设站站长兼任金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违规挪用村集体资金给他人用于经营活动,并从中谋取利益。唐德松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3年4月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大方县鼎新乡同心村村委会原副主任黄安奎优亲厚友问题。2016年11月至2021年1月,黄安奎在担任同心村村委会副主任期间,将退耕还林丈量面积划分给其家属,违规获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黄安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3年3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威宁县第三中学原校长肖宁自立名目违规收取学生费用问题。2010年6月至2022年12月,肖宁在担任威宁县第三中学校长期间,违规自立名目向转校生收取纪律保证金。肖宁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4年1月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七星关区柏杨林街道和美社区干部王恒截留挪用群众合作医疗款问题。2022年1月,王恒在担任七星关区柏杨林街道和美社区干部期间,违规截留挪用群众合作医疗款并用于个人和家庭生活开支。2023年3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涉及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有的挥霍群众信任,将本该用于群众脱贫增收的村集体资金违规挪作他用;有的漠视群众利益,自立名目违规收取学生费用;有的对群众缺乏感情,在医疗领域利用服务群众的便利中饱私囊。以上涉案人员虽然级别不高,却是关键岗位上的“硕鼠”,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查处。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有的理想信念不坚定,管不住内心的贪欲;有的拒腐防变的防线筑得不牢,抵挡不住别有用心之人的腐蚀诱惑;有的心存侥幸,自认为形式隐蔽,不会被人发现。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戒,从中汲取教训,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坚守为民情怀,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人民利益至上,深刻认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政治危害,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机制,聚焦重点难点开展整治,集中解决一批顽瘴痼疾,推动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不折不扣落实好集中整治各项任务,持续发力惩治“蝇贪蚁腐”,推动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