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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通报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原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宋建平套取农村公路项目资金问题。2020至2021年期间,宋建平要求下属企业采取虚构供货合同方式套取通组公路项目资金430万元,投资失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63.59万元。宋建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宋建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北湖区教育局基教股原负责人邓红良以学谋私问题。2016年8月至2022年8月,邓红良利用担任北湖区教育局基教股副股长、负责人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违规办理入学、转学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共计265.6万元。邓红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邓红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24年4月,邓红良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资兴市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欧海燕擅自决定收取农户有机肥装卸费问题。2020年底至2021年8月,在资兴市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欧海燕擅自决定按10元/包向农户收取有机肥装卸费,共计17.35万元。欧海燕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5月,欧海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退还农户。


永兴县太和镇样下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刘小旺侵占村集体“三资”并套取项目资金问题。2017年至2020年,样下村以虚报项目或者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306.73万元,私设“小金库”。2018年至2019年,刘小旺担任样下村会计、党总支书记等职务期间,通过隐瞒收入的方式将“小金库”资金60万元据为己有。2020年7月,刘小旺担任样下村党总支部书记期间,虚报项目资金12.67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刘小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刘小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桂阳县流峰镇西麓村会计廖海强向危房改造农户索要财物问题。2022年1月至12月,廖海强在办理群众事务时,向危房改造农户索要财物折合共计9025元。2023年10月,廖海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退还农户。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湖南考察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同步推进,尤其要聚焦乡村振兴、民生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黑除恶等方面突出问题,重拳出击、靶向施治,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把集中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以查办案件开路,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强化系统施治,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