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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以案示警的震慑效应,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中卫市纪委监委现将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中卫市第五小学校长刘自宏在2023年秋季招生过程中对新生入学审核把关不严不细,不按照要求招生问题。中卫市第五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时,第五小学校长刘自宏对新生入学把关不严不细,不按照要求招生,招收不在招生范围的学生25人。2024年3月,对刘自宏予以诫勉。

  二、中卫市中宁县大战场镇宁原村妇女主任李生兰骗取医疗保障金问题。2019年5月至2021年6月期间,中宁县大战场镇宁原村妇女主任李生兰利用其弟媳妇田某建档立卡户的名义,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四二医院及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乳腺癌治疗,并在医院门诊进行大病医疗报销。经中宁县医疗保障局核算,李生兰冒用田某身份就医实际骗取医疗保障金47582.03元。2021年12月19日,李生兰将实际骗取的医疗保障金全额退回至中宁县医疗保障局账户。2022年1月,给予李生兰党内警告处分。

  三、海原县海城镇段塬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张琴等人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问题。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时任海城镇段塬村党支部书记张琴、时任段塬村委会会计罗进生、时任段塬村党支部委员李彦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增段塬村环境整治工程量等方式,从海城镇人民政府、段塬村村委会套取环境整治资金37.076万元,其中张琴分得8.82万元,罗进生分得7.117万元,李彦龙分得2万元。张琴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给予张琴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资金0.95万元,给予罗进生、李彦龙开除党籍处分;3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通报指出,以上3起典型案例,涉及教育、医保、农村集体“三资”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有的工作失职,导致群众利益受损;有的利用建档立卡户名义套取医疗保障金;有的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国家资金。这些行为,啃食的是国家和群众利益,损害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政治危害,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聚焦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养老社保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纠治行业不正之风,坚决惩治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纪律红线,强化宗旨意识,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