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一、市城建档案馆馆长李主平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李主平多次使用单位公车湘D7DA66出入衡阳市,从事与公务无关活动,并在单位财务报销因私使用公车所产生的费用1284元。2018年12月,李主平被免去常宁市城建档案馆馆长职务。2019年1月,李主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二、市城建档案馆办公室主任周平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周平多次驾驶单位公车湘D7DA66出入衡阳市,从事与公务无关活动,并在单位财务报销因私使用公车所产生的费用1120元。2019年1月,周平受到警告处分,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三、柏坊镇卫生院违规发放购物卡、春节团拜红包等问题。经查,2018年春节前,柏坊镇卫生院根据本院院务会的决定,以购物卡的方式发放工会慰问物资,购买并发放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77张,共计金额77000元。2018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七),柏坊镇卫生院召开春节团拜会,违规发放200元现金红包77个,共计金额15400元。在组织调查期间,柏坊镇卫生院院长吴尚文思想认识不到位,不配合组织调查。2018年12月,吴尚文被免去柏坊镇卫生院院长职务。2019年1月,吴尚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