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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邓五生、执行局法官助理尹俊违规公款旅游被通报

常宁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近期,常宁市纪委监委查处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常宁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邓五生、执行局法官助理尹俊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2017年11月,邓五生、尹俊在四川省西昌市执行公务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借机前往峨眉山旅游,并在单位财务违规报销应由其二人自行承担的费用910元。2020年1月,邓五生、尹俊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