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李佩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万年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佩霞,女,汉族,1983年5月出生,江西万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2001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万年县妇联、裴梅镇、上坊乡工作。
上饶清风20240617 19:36
万年县委书记毛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毛奇,男,汉族,1982年3月出生,江西上饶人,大学文化,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12月参加工作。曾在万年县委、县政府等单位工作。
江西省纪委监委20240726 21:35
2023年6月,江西省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实名检举李佩霞的信访件,反映李佩霞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期间,存在虚列经费、违规做假账、违规插手工程等问题,省纪委监委根据信访举报处理的有关规定,将信访件转万年县纪委监委处理。2023年7月,万年县纪委监委对反映李佩霞的上述问题开展初核。2024年4月,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过程中,省纪委监委对全省信访件进行梳理,发现信访反映李佩霞的问题较为突出,将其作为省级督办件,要求上饶市纪委监委加强跟踪督办。在上饶市纪委监委的督办下,万年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开展核查工作。
根据核查情况:5月26日,万年县纪委监委在报经上饶市纪委监委和万年县委批准后,对李佩霞采取留置措施,并于24小时内将留置通知书送达李佩霞家属。6月17日,上饶市纪委监委向社会发布了李佩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万年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消息。在对李佩霞立案留置后,上饶市纪委监委派干部全程参与该案查办工作。8月16日,李佩霞案件办结。经查,李佩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经按程序报批,对李佩霞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饶发布20240818
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上饶市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毛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人事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搞权权交易,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毛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毛奇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上饶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万年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廉洁江西2024年11月3日 13:01
2024年11月14日,横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受贿案,对被告人李佩霞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
横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佩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李佩霞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李佩霞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共三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横峰县人民法院20241114 9:30
2025年4月8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受贿案,以被告人毛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犯罪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4年,被告人毛奇利用担任上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挂职万年县委常委、副县长,万年县汪家乡党委书记),万年县委副书记、县长,万年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职务晋升、银行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50万余元。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毛奇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共30人旁听了宣判。
新余法院20250408 15:01